分享:

兴平市审计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审计发展

您的位置: 首页>审计动态> 市县审计

兴平市审计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审计发展

时间: 2023-03-13 09:54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2022年来,兴平市审计局立足新时代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人才兴审、人才强审”理念,紧紧围绕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采取多项措施,持续强化审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党建凝心

立足政治机关定位,强化责任使命,坚持“以党建促审计,以审计强党建”的理念,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政治导向,细化凝心举措,将党建工作与审计文化建设、审计业务开展、审计队伍建设、志愿服务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的良性互动、同频共振。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章要求严格规范自身行为,精心打造审计文化长廊,装点党建文化新阵地,促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营造“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党建工作常态化提供新模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促进党员干部凝心聚力,锤炼党性,提高素养。

二是强化制度聚力

重新修订完善了《兴平市审计局三项机制》、《兴平市审计局机关党的建设、审计业务建设和审计队伍建设考评办法》、《机关人员平时考核》等制度,将各项制度与科室、个人目标考核紧密挂钩,将系统管理的思想覆盖到党的建设、审计工作、队伍建设各个方面,督促鼓励干部采取脱产学习、外出培训、函授学习、职称考试和协审锻炼等方式提高学历和专业技术水平,对在审计工作中发现重要案件线索、提出完善体制制度机制的重要建议、开展审计理论研究成绩突出,以及提升学历学位层次、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取得审计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同志给予奖励,作为后备力量重点培养。目前全局干部取得审计师、会计师、建造师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30,审计技术力量储备明显增强

三是强化笃学尚行

确定2022年为“审计质量提升年”,采取由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科室的同志交叉担任组员协同配合的方式,统筹人力资源和技术力量,每周定期按照“标准+质量+示范”的原则开展审计业务学习会由各个审计负责人独立讲解审计项目,采取“提问+解答”的方式,将发现的问题抽丝剥茧,开启“头脑风暴”集思广益,做到个个当老师,人人皆学生,使全局的同志打破专业壁垒,参与交流找出最优的审计方法,促进全局审计能力的系统化、标准化。通过每周的集中业务学习与实践练兵,努力推动审计人员将业务知识学深学透,学以致用、学好用活,稳步提高审计干部善于提炼、善于发现、善于表达的基本功和文字写作能力,审计业务能力,培养能说、善审、会写的审计业务骨干和复合型人才。

四是强化传帮育才

分批次组织与兄弟局、先进局之间的横向交流,在学习交流中探讨、答疑、总结、提升。采取内部轮岗交流的方式,让审计人员进行多岗位锻炼,熟悉各项审计业务知识。开展“结对”活动,将老同志与审计新人进行搭配组合,共同参与、联合开展重点审计项目,一方面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审计一对一指导开展工作,对年轻干部进行手把手传授,对审计重点、审计难点进行详细讲解,帮助新进审计人员夯实业务基础,在实践中提升审计年轻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年轻人在计算机、大数据审计方面的优势,通过相互交流、互相学习,促进提高审计人员的依法审计能力、科学判断能力和专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年轻审计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实现了审计新人从审计“门外汉”到审计“内行人”的转变,迅速成为审计监督一线的骨干力量。截至目前,我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局科长进行了轮换调整,推荐提拔科级干部1名,轮岗交流科4,提拔4名年轻干部担任科长,科长平均年龄降低5岁稳步实现了审计队伍的优化组合和新陈代谢,年龄梯次搭配、知识互补互利的队伍结构已经形成。

五是强化实践磨砺

适应新时代对审计人员的新要求2022年以来,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项目、巡视巡察、纪委办案、党委、政府督查检查等工作,以审代训、多角度、多层次、多途径提高审计能力。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双报到 为民行”志愿服务活动,把为民服务作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有效抓手,把社区作为服务群众、担当奉献的主阵地,增强岗位奉献意识,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多岗锻炼提升同志综合素质2023年,响应《中共兴平市委组织部关于抽调干部到“五个一线”锻炼的通知》,鼓励两名年轻同志主动报名参加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五个一线”多岗位锻炼提升活动,为年轻干部提供成长的机会,充分调动同志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斗志,为审计事业的“薪火相传”提供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审计厅版权所有主办单位: 陕西省审计厅

陕ICP备17007604号-2网站标识码:6100000056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