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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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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公告

时间: 2019-10-21 15:53

陕西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O一十八日公告)

 

20193月28日,省审计厅受省政府委托向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做了《陕西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报告全文公告如下: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省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胡和平书记先后多次批示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刘国中省长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落实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完善制度;省政府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1月4日和7日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着力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对屡查屡犯的严肃追责问责。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审计厅先后组织全省审计机关进行了7次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涉及我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保障性安居工程、精准扶贫脱贫、政府性债务六大方面。刘国中省长、梁桂副省长针对全省开展的政府性债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各设区市(包括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以下简称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通过审计整改,促进资金拨付到位67.70亿元,盘活闲置资金12.93亿元,追回骗取、套取资金3.71亿元,规范各类扶贫资金31.70亿元,完善各项制度127项,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395人。

一、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对委员们提出的“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厅提出的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等三个方面的建议,及时研究部署落实。要求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积极探索构建审计整改督导督查联动机制,强化问责追责。同时,要求全省审计机关持续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脱贫和民生资金审计,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年来,审计监督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揭示经济运行风险隐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反腐倡廉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省级预算执行、打好三大攻坚战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等涉及14个方面942个问题,截至2018年末,已整改到位636个、正在整改300个。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省财政厅对预决算编报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要求单独编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政府采购预算追加多、审批方式不规范问题,采取硬化预算约束、规范审批等措施加以解决;未及时缴库的财政收入已全部缴库;对少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9亿元问题,修订完善了相关办法;对绩效管理评价不到位问题,逐步完善管理。原省地税局对税收征管执法不严格、税务稽查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规范;对税务稽查处理处罚不到位问题,开展专项核查补征了罚款。

2. 省科学技术厅、原省国土资源厅等11个省级部门单位和内审自查抽查涉及的原省知识产权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等20个省级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严格部门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如实反映收支状况,规范非税收入、政府采购和津补贴管理,加大往来账款清理力度,规范财务报销工作。账外核算4403万元已全部并账管理;收支核算不实6357万元已作账务调整;归还原资金渠道233万元;补记固定资产142万元;规范财务报销票据127万元。原省国土资源厅违规设立耕地开垦费过渡户,未纳入统一核算20.59亿元问题,已清理整改90%。

(二)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府谷、平利等4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对规承诺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回购举债15.74亿元问题,彬县、商南等14个县对企业单位变相为政府举债问题,采取提前还款、转换债务项目为市场化运行、纳入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横山、未央等31个县违规挪用债务资金问题,所涉及的48家债务单位,37家已完成整改,11家正在整改。

3家地方信托机构、开源证券公司、省金控集团等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对经营管理不到位问题,健全和完善了企业法人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对业务开展不规范问题,通过修订完善制度、收回投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措施整改纠正;对风险管控不严格问题,正在整改规范;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已调整账务。此外,注册资本金不到位问题已得到解决;国有权益未落实问题正在整改落实。

2. 精准扶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95个县、沣东新城等4个开发区扶贫审计。一是佳县等4个县376名非贫困人口被认定为建档立卡户享受相关政策问题,已整改纠正269人;绥德等9个县1595人违规享受贫困补助95万元问题,2个县已停发或收回补贴资金,其余正在核实、督促收回资金。二是汉阴等5个县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能享受扶贫惠农政策问题,正在进一步核实落实;府谷等6个县贴息贷款发放规模较小、获贷率较低问题,相关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加大放贷力度;横山等3个县395名贫困学生未享受国家补助等11万元问题,资金已发放到位。三是异地扶贫搬迁任务因贫困人口核减导致债务资金闲置问题,省移民(脱贫)搬迁开发集团已将42亿元调减地方债务资金上缴省财政;商州等8个县挤占挪用扶贫资金1666万元问题,2个县已归还原渠道资金;扶风等14个县扶贫资金闲置2.26亿元问题,6个县8822万元资金已拨付或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其余正在整改;延长等5个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3217万元问题,正在整改。四是凤翔等34个县部分扶贫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已加快项目进度;黄陵等13个县34个项目未履行招投标或政府集中采购3000万元问题,2个县已整改,10个县正在整改佛坪等6个县未经审批擅自变更项目计划、部分县违规套取扶贫资金问题,正在核实整改。另外,扶贫措施不精准问题,2个县已整改,11个县正在督促整改。

全省38户特色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产业扶贫审计。龙头企业监管不严问题,对经营状况良好、带贫帮扶效果明显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和扶贫指导力度,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持续跟踪,动态管理;对取消试点资格企业所收回投入的3.7亿元扶贫资金,督促各县依规安排使用;对试点项目实施中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涉及人员已转入追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3. 污染防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分市县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试点审计。5个县未按期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问题,已全部整改。环保目标未完成问题,城固县政府对2户粘土砖厂关闭拆除;汉中市关闭矿山126个,已注销64个,拟注销62个。监督治理不到位问题,3个市对未办理环评或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涉及的106个建设项目正在积极跟踪督办;汉中市对乱采滥挖、污染环境导致地表植被破坏严重的3户企业强制关停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环保资金征管使用不规范问题, 9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20万元已补缴。

全省2016年至2017年7月黄标车淘汰情况审计。黄标车淘汰数现已全部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对淘汰黄标车中灭失车辆占比大,存在再次倒卖造成继续污染隐患问题,相关市加强市场监管,严打非法黑市交易,对淘汰车辆应拆尽拆。对黄标车淘汰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相关市规范和完善了淘汰黄标车省级与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清算工作;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以及借机谋利的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4.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放管服”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渭南等4个市部分审批事项公布、下放、取消工作已全面完成;咸阳等3个市承接上级下放事项已全部规范和完善;西安市、子长县未进驻政务大厅的部分审批事项已完成整改;商洛市、韩城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信息系统正在建设完善;宝鸡等4个市部分单位违规收费已全部停止。二是“三去一降一补”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榆林市板顶梁煤矿挤占奖补资金已按要求整改纠正;杨凌种子产业园会展交易区项目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渭南市临渭区尤河湿地公园项目正在推进。三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商洛等6个市及所属县滞留专项资金8.78亿元,已拨付到位4.74亿元;汉中等3个市及所属县11.23亿元闲置资金已盘活9.51亿元;榆林等3个市及所属县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1.46亿元,正在积极落实。

5.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省统一组织的3964个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审计结束后,省委书记胡和平、省纪委书记王兴宁先后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组成联合督查组,专项督查审计整改。1839个单位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940项,1722个单位新出台规章制度1807项,222个单位清理回收违规资金817万元,74个单位清理退回津补贴奖金等761万元,追究相关责任人57人。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4个市、县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4.48亿元问题,已全部缴入国库;2个市、县预征税款1185万元问题,3个市、县少征税费基金2644万元问题,2个市、县乱收费、乱罚款153万元问题,5个市、县未及时下达专项资金8.57亿元问题已全部整改纠正;2个县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5003万元问题,已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落实;2个县违规出借财政资金3.71亿元问题,已按规定清理回收;2个市、县未执行政府采购1471万元问题,已补办手续、从严规范。

2.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咸阳等3个市行政审批程序不完善,61个采矿权出让程序不合规问题,咸阳市正在整改完善,其余已整改纠正。二是监管治理不到位,8座尾矿库有安全和环境隐患问题,商洛市已投入资金9000万元,恢复治理面积30公顷;78家矿山企业未编制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商洛、汉中等市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进度缓慢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三是资金征管不规范,应征未征采矿权价款等问题,汉中市正在积极催收并建立约束机制,略阳县已全额缴纳727.07万元资源补偿费,原省国土资源厅对旬邑县清塬煤矿等欠费采取将征收任务分解细化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措施加强现场催缴;个别市截留县级两权价款分成收入677万元问题已整改纠正。

3. 民生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省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8个市、县虚报完成任务2.1万套(户)问题,7个市、县已整改纠正,1个县正在整改;2个市、县违规筹集项目资金16.52亿元问题,其中13.87亿元的棚改贷款已被认定为政府具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37亿元专项建设基金已偿还0.9亿元,其余正在筹措;18个市、县安居工程收入10.31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已整改8.33亿元;51个市、县闲置项目资金97.54亿元问题,已安排使用55.59亿元;9个市、县挪用出借项目资金6835万元问题,已整改收回3335万元,其余正在清收;8个市、县拖欠工程款3.09亿元,已整改拨付2.92亿元;12个市、县41个项目非法占地89.67万平方米问题,35个项目已整改完善手续;16个市、县52个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问题,已整改完善31项;6个项目安居工程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1.77亿元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26个项目违反招投标程序1.5亿元问题,已整改完善22个项目,4个正在整改;5个市、县18个项目开工三年以上未完成问题,11个项目已完成,7个项目正在加快进度;24个市、县虚报冒领住房补贴36万元、骗取保障性住房862套问题,已通过追回资金、取消资格等方式全部整改纠正。此外,损失浪费问题已得到纠正;违法转包工程问题,扶风县政府、县住建局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一是征收管理不到位,企业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费较多问题,省社保局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欠专项行动;92户参保企业申报不实少缴养老保险费2046万元问题,7个市追回81户企业少缴养老保险费424万元,其余正在追缴;20个基金开户行未执行优惠利率,造成基金损失2107万元问题,已全部追回;征缴能力弱问题,各地养老保险经办处采取与税务部门征缴数据信息实时交互,建立对账机制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完善。二是西安等6个市329人重复领取养老保险50万元问题,已追回291人重复领取养老保险36万元,其余正在核查追收;榆林市85名财政供养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问题,已纠正;安康市140名在职职工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同时领取失业金问题,市社保局正在核查;铜川等6个市722名自然减员继续领取养老金455万元问题,已追回713人冒领养老金430万元。三是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登记方面存在12827条错误问题,在逐条核实基础上已修订46%,其余正在核实整改。

4. 重点投资项目及利用外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榆绥高速、西宝高速等投资项目审计。未批先占、未批先建问题,已完善了各项报批手续,陈仓区土地证已办理,其余正在加紧办理中。超概算、概算外投资2.5亿元问题,交建集团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审批意见对榆绥高速项目决算进行调整;西宝高速西安至虢镇东段项目已申请对部分项目进行概算调整。资本金未到位增加建设成本2.66亿元问题,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协调落实。损失浪费3647万元问题,已采取措施挽回损失。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问题,西宝高速改扩建项目阿房宫昆明路连接线工程已建成通车,科技二路西段道路工程正在积极推进。

国外援助贷款项目审计。3个县未及时拨付项目报账回补资金925万元问题,已全部整改拨付;5个项目未落实配套资金3.9亿元问题,正在多方筹措,督促落实;3个项目采购招标不规范问题,已完善相关制度和资料管理,评标资料丢失问题已初步查明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6个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1669万元问题,已调账或补记入账1308万元,规范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4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问题,已采取变更设计方案、补办相关手续、征地工作前置、完善制度等措施完成或正在整改;8个项目进展缓慢问题,1个项目已完成提款报账进度,其余项目正在加快推进。此外,挤占建设资金问题,已归还原渠道资金;施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已得到纠正。

5. 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陕西建工集团等5户企业境外投资未按规定核准备案、超概算投资等程序不合规问题,基本已按要求补充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中陕核集团等2户企业子公司违规境外投资问题,已完成相关报批手续或制定变更、划转方案;延长石油集团等4户企业境外投资效益未达预期问题,除延长石油集团泰国石油天然气区块勘探项目不具备商业开发条件外,多数投资项目已开始盈利,或经营出现好转;陕西投资集团等4户企业境外投资存在潜在损失问题,相关企业积极应对,尽力降低风险、减少损失;陕西煤化集团等4户企业境外投资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各企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境外企业经营管理。

6.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审计厅受组织部门委托开展的21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3个单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2.42亿元问题,已全部整改;3个单位违规收费1.31亿元问题,已全部停收;5个单位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2.22亿元问题,4个单位已纠正,1个单位因制度不完善尚未整改;8个单位违规发放补助2451万元问题,已停发、追回或按规定执行;5个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4.03亿元问题、4个单位违规招投标23.22亿元问题,均已完善制度,规范管理;2个单位投资建设超概算3.08亿元问题,已履行概算调整审批程序或向主管部门报告;6个单位投资损失或潜在损失13.21亿元问题,1个单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调离原岗位,5个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清理;4个单位非法集资2.91亿元问题,绝大部分已清退完毕,剩余304万元正在清退。

总体看,我省各级各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整改意识、整改责任不断增强,整改问题的同时加强了制度建设,逐步加大了追责问责力度,成效较好。但还存在部分问题整改进度较慢、整改不到位打折扣,限期内整改到位率较低等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快改革,完善体制机制,转变发展理念,转变工作作风等,加以解决。另一方面,也存在个别地区和部门单位对整改工作仍然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得力,责任追究不严,仅通过发文或会议要求相关单位按规定整改,未能及时跟进督促,致使整改措施流于形式,甚至也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

三、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为导向,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建立健全整改问责机制,强化审计整改问责。为进一步规范加强我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我们草拟了《陕西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将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执行。对审计整改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特别是屡查屡犯问题,由各级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及时跟进督促审计整改。审计部门应持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紧盯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涉及问题,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采取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督查,将审计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做透。

(四)加强各有关部门配合,形成审计整改的联动机制。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长期整改不到位、以及屡查屡犯的问题纳入督查事项,联合审计机关进行督查;省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针对近年来审计反映的预算执行和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省监委加大对审计移交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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