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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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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 2020-03-30 16:14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2015年度

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一九年十一二十五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65月至6月,陕西省审计厅对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以下简称省中小企业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省中小企业局于19777月设立,曾命名为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乡镇企业局等,2009年更名为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省乡镇企业局),2014年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工信厅部门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培育市场主体,促进企业成长,推动县域工业园区建设、非公经济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的政策、资金、人才等难题,同时承担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省中小企业局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6个二级单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企业1个)。内设企业经济运行处等11个处室,截至2016年实有在职人员69人,离退休人员42人。

省中小企业局机关(含省中小企业产品检测站)2015年全年收入1757.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56.30万元、其他收入1.20万元;全年支出1768.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9.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4.4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73万元;当年结余-10.78万元,累计结余313.3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截至2015年底资产总额1337.63万元,负债总额280.61万元,净资产1057.0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省中小企业局本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务车运行费超预算支出115,988.25元。

2.房租收入77,716.80元,在工会账户挂账,未上缴国库,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3.列支的4次评审座谈会,缺少会议酒店出具的原始消费明细单据,涉及金额共计14,740元。

4.将代收代支的职工个人水电费406,364.77元,未按规定在基本账户核算。

5.三年以上挂账23笔,共计4,623,482.02元未及时清理。其中1997年拨付鱼化集团公司105.08万元财政周转金,因企业破产重组,资金无法收回且未能及时申报有关部门核销,长期债权存在损失105.08万元。

(二)下属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省中小企业家服务中心无依据向招生人员发放领军人才招生奖励共计13.8万元。

2.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4,448.39元。

3.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于2008年收到省财政拨付综合培训基地改建项目经费专项经费210万元,截至2015年底结余1,197,349.7元(其中利息收入45,247.4元)未使用,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4.省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漏记固定资产账5199元,固定资产账表不符。

5.往来账款1,903,735.81元未及时清理。其中:省中小企业职工培训中心14114.9万元;省中小企业服务站26754,735.8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公务车运行费超预算支出问题,要求省中小企业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加强管理、严控支出,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对非税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省中小企业局将房租收入足额上缴国库,杜绝类似问题;对未按规定列支会议费的问题,要求省中小企业局今后严格按照省级会议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对未规范进行财务核算的问题,要求省中小企业局加强工会账务管理,严格按规定核算;对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省中小企业局尽快核实清理往来账款;对长期债权存在损失的问题,要求省中小企业局对资金申报核销,今后在资产变动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省中小企业家服务中心无依据发放奖金的问题,要求省中小企业局责令下属单位积极整改;对下属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要求省中小企业局责成单位补扣补缴;对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未及时使用,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要求尽快向省财政厅申报并按规定执行;对省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固定资产账表不符的问题,要求省中小企业局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对2家下属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省中小企业局敦促单位尽快清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非税收入的相关法规,真实反映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及时合规的进行财务核算,确保各项资产债务情况的真实性;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内部监督,尤其是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避免下属单位违反政纪党规、财务制度等问题的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省中小企业局高度重视,召开了审计整改情况专题会议。对公务车运行费超预算支出问题,省中小企业局严格车辆维护费预算管理,强化车辆维修预算支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对非税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问题,省中小企业局已于20161024日如数通过非税系统上缴国库;对未按规定列支会议费的问题,省中小企业局今后将加大会议费支出管理,严格按照省级会议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对未规范进行财务核算的问题,省中小企业局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如实登记固定资产,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对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省中小企业局结合2016年资产清查批复,聘请会计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协助对往来账款分类整理,彻底清查;对长期债权存在损失的问题,省中小企业局已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省中小企业家服务中心无依据发放奖金的问题,该中心修改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单位已撤并取消了招生奖励;对3家下属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省中小企业局已敦促2家下属单位分别于20172月、3月代扣代缴,余1家正在办理补交事宜;对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未及时使用,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省中小企业局通过改建培训教室,购买教学软件、设备及辅助设施,建立中小企业培训知识库、培训师资团队,整合培训机构等方式实施,尽快发挥资金效益;对省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固定资产账表不符的问题,省中小企业局责令其进行了资产清点,已盘清入库、造册登记,记入固定资产账;对2家下属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省中小企业局责令其尽快清理长期挂账。

 

 

 

 

 

 

 

 

陕西省水利厅2016年度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一九十一二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76月至9月,陕西省审计厅(以下简称省审计厅)对陕西省水利厅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陕西省水利厅(以下简称省水利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28个,由机关本级1个和7个参公事业单位、17个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3个财政补助差额事业单位组成。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 财政追加调整预算过大,追加调整幅度达214.98%

2. 预算编制不合理,三公经费预算结余较大。

3. 会议费超预算支出13.64万元。

4. 预算收支完成率低。(12016年机电排灌站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为82.51%。(22016年省水文局预算编制不完整,年度预算收支完成率低,分别为87.47%60.81%

(二)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4580万元。(12016年省水利厅机关委托业务费支出费用共计1215.5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22016年省治渭办项目设计、宣传等合同金额2873万元,未经政府采购。(32016年度引汉济渭办公室支付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等共计491.53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2. 财务管理不规范。陕西机电排灌站资产不实429.7万元;截至2016年底,渭南水产总站长期借款余额106万元,长期挂账未处理。

3. 挤占事业经费272万元。2016年厅机关办公费挤占陕西机电排灌站事业经费89.9万元;2016年桃曲坡水库管理局项目费用挤占管理费用182万元。

4. 2016年库区移民工作办公室基本支出挤占项目经费59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计划二次下达2821万元。2016年省水利厅项目支出委托业务费共计4036.5万元,其中由计划部门拨付给14个厅直属单位专款共计2821万元。

2. 水利项目验收付款手续不完备。省水利厅机关2016年支付的规划、方案、调研、定额修补修编等编制费用共计1215.5万元,涉及8个单位15个子项目,所有项目均无项目完成验收报告或项目进度完成情况说明。

3.水利项目未按时进行竣工决算。江河管理局工程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决算验收1.8亿元;2016年渭南水产总站竣工项目长期在在建工程科目挂账627.43万元。

4. 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未能按期完成。(1)截至2016年末,渭南水产总站基建资金长期挂账82.01万元。(2)省水文局2011年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总投资1.4亿元,项目竣工审计已完成,但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周期超计划。(32016年桃曲坡水库管理局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两个项目均未开工,补贴资金517万元未使用;水土保持示范园项目600万元,当年仅使用17万元。(42011年至2016年省江河管理局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未按期完工的项目涉及资金1.4亿元。

5. 水利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招标,涉及金额3449.55万元。(12016年江河管理局水利附属工程未进行招标2161万元。(22016年石头河水库管理局工程项目经抽查20个项目均无环评报告;涉及合同7家,未进行公开招标资金701万元。(32010年至2016年底,桃曲坡水库管理局新开工建设项目共计13项,勘察、设计均未实行招标,合同金额共计587.55万元。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其他问题。

1. 费用报销票据不规范。2016年省水利厅后勤中心以收款收据报销文印费70万元;锦阳湖生态园管理处未取得合规发票支出82万元。

2. 会计核算不规范。2016年省水文局少记及虚列绩效工资分别为50.59万元和108.03万元。

3. 2016年桃曲坡水库管理局设计室大额现金支付咨询费共计11.5万元。

(五)收取的土地承包费、房租等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1. 2016年省水利厅机关后勤中心出租房屋共收取租金50.6万元,未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

2. 2016年度渭南水产总站收取土地承包费、房租等合计63.88万元,未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一)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财政追加调整预算过大、预算编制不合理、三公经费预算结余较大、会议费支出超预算、预算支出完成率低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责令省水利厅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执行。

(二)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省水利厅今后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要求省水利厅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对挤占事业经费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要求省水利厅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费用列支,杜绝挤占、挪用的违规行为。

(三)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对专项资金计划二次下达、水利项目验收付款手续不完备的问题,依据财政部《关于完善和推进地方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的规定,责令省水利厅加强水利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水利项目的完成和资金的使用。对水利项目未按时进行竣工决算的问题,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的规定,要求省水利厅加强所属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真实、完整的反映在建工程状况,严格规范工程项目的核算行为。对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未能按期完成的问题,依据水利部《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省水利厅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执行和落实,加强项目计划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好项目,用好用足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水利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招投标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要求省水利厅在今后项目建设中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费用报销票据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大额现金支付咨询费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省水利厅对所属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办法。

(五)收取的土地承包费、房租等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省水利厅加强所属单位依法纳税的法律意识,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方面等相关政策法规,保证国家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及资产状况,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三是加强对项目建设和投资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法的规定,提高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规范各类建设和投资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陕西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布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积极构建长效机制,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预算执行方面:对财政追加调整预算过大的问题,省水利厅计划部门将积极同省财政厅沟通联系,将相关专项资金编入年度部门预算,减少追加预算数额。对预算编制不合理,三公经费预算结余较大的问题,省水利厅将三公经费预算按照总额控制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做到预计充分、编制完整。对会议费支出超预算的问题,省水利厅机关将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经费管理的通知》(陕财办行〔20169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会议经费的管理,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以及超范围、超标准、超预算开支的会议费坚决不予报销。对预算支出完成率低的问题,省水利厅将严格按照《陕西省水利厅预决算管理办法》(陕水财发〔201744号)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及时纠正预算的执行偏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全面完整编制预算。

(二)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省水利厅规计处、省治渭办、引汉济渭办在2019年申报和安排水利前期工作项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执行,在开展水利前期工作项目预算申报时,积极与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沟通,在下达资金预算中明确为采购预算项目;同时在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审批文件中,责成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 项目实施完毕,及时编制完工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进行项目验收,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对无采购预算项目拒绝办理。对资产不实和长期挂账的问题,省机电排灌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加强资产管理,尽快对长期挂账资产进行处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渭南水产总站正在积极与省水利厅、省财政、建行、中建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申请106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借款的豁免工作。对挤占事业经费、挤占项目经费的问题,省水利厅机关、省桃曲坡水库管理局、省移民办将严格加强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规范费用列支,杜绝挤占等违规行为。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对专项资金计划二次下达的问题,省水利厅规计处按照中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资金拨付和支出程序,将项目资金预算直接成立到预算执行单位,依据资金预算成立后下达项目计划,规范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对水利项目验收付款手续不完备的问题,省水利厅规划处在项目管理和资金安排方面,加强前瞻性和项目计划管理,制定了《全省水利前期工作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作为加强水利前期工作项目验收管理,规范有关行为,确保成果质量,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规定和依据。对水利项目未按时进行竣工决算的问题,江河水库管理局安排专人全面核查工程及财务资料,加快了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和报审进度,已完成主要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任务,各类工程报告编制、资料审查、档案验收、竣工验收自查等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顺利进行;水产总站认真整改,加快项目进度,陕西新民家鱼原种场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和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服务信息系统项目已于201811月竣工验收。对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未能按期完成的问题,省水利厅及时督促各项目管理部门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和项目实施阶段制订具体时间节点,并及时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投标及项目开工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并及时结算、拨付工程资金。对未按规定实施招投标的问题,省江河水库管理局、石头河水库管理局、桃曲坡水库管理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陕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规定,严格按省水利厅的批复意见开展招投标工作,招标项目必须满足招标条件及要求,今后工程项目招投订完善财务制度,严格会计核算,规范决算编制,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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