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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4号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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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4号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 2022-12-26 16:21


陕西省林业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结果

(二O十二十九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陕西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于20214月至6月,对陕西省林业局(以下简称省林业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省林业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建制,加挂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省管理局牌子,代管秦岭国家植物园,属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截至2020年底,省林业局全系统共有预算单位22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单位21个(行政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5个、差额事业单位4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省林业局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国有林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天然林保护专项规划、湿地保护专项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采取封育保护、封山禁牧、退耕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等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和自然修复,改善秦岭的生态环境;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划定责任区,落实防火责任,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20201012日,收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000万元。其中:2020年陕西秦岭“青松抢救工程”项目资金4000万元,陕西秦岭湿地保护恢复示范推广项目资金1500万元,陕西秦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000万元,陕西秦岭红豆杉保护发展项目资金1000万元,陕西秦岭珍稀植物迁地保护与研究项目资金2000万元,陕西秦岭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繁育项目资金50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 省委第一巡视组20193月对省林业局巡视反馈意见反映其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不够问题2019年秋季普查,我省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46.58万亩。2020年秋季普查,发生面积48.21万亩。一年时间内松材线病虫害发生面积增加1.63万亩。

2. 2021413省秦岭办《台账》涉及省林业局专项整治问题21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未及时拨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050万元20201026日,汉中市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拨入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50万元,20201214日,才将此专项资金下拨各县财政局。

2. 滞留专项资金,涉及金额225万元20201214日,略阳县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拨入“青松抢救工程”、秦岭红豆杉保护发展等项目资金225万元,截至20215月末,仍滞留在略阳县财政局。

3. 挤占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0,979.502021420日至512日,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差旅费、医保手续费、财务决算等费用在陕西秦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合计10,979.50元。

(三)资金使用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1. 专项资金未使用,涉及金额640万元20201214日汉中市林业局略阳县林业局收到的“青松抢救工程”“秦岭湿地保护恢复示范推广项目”等专项资金640万元,至今未使用

2. 专项资金使用率低,最低仅为1.78%截至2020年度,宁西林业局资金使用率14.58%、太白林业局资金使用率6.14%;陕西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实际资金使用率1.78%等。

(四)配套资金不到位

截至20213月底,3个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省级配套资金不到位,涉及金额549万元,部分建设内容未实施。

(五)个别项目规划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

1. 20079月,原省林业厅批准省宁东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经营面积3218公顷,建设期14年,总投资6183万元。截至202012月底,因资金投资不到位,导致宁东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建设内容未实施。

2. 2014年国家林业局批复陕西平河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保护区总面积21152公顷,规划期10年。陕西省宁东森林公园与陕西平河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交叉重叠,涉及面积1486公顷。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反映其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松材线病虫害发生面积增加的问题,要求省林业局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找准原因,及时制定方案;对2021413省秦岭办《台账》涉及省林业局专项整治21个问题未落实到位的问题要求省林业局按照秦岭办的要求,督促相关市县高质量完成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备案和销号工作;对未及时拨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滞留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林业局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于20个工作日内足额拨付专项资金;对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省林业局督促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专项资金未使用专项资金使用率的问题,要求省林业局对涉及未实施项目或进度缓慢的单位,按照项目计划,加强管理和监督,推进项目进度,发挥资金效益;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要求省林业局与省财政厅相关部门协商,落实大熊猫国家公园应配套的资金宁东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建设内容未实施的问题,要求省林业局积极争取中省森林公园建设资金,加快宁东森林公园建设进程,完成规划建设内容;对陕西省宁东森林公园与陕西平河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交叉重叠,涉及面积1486公顷的问题,要求省林业局按照规定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省审计厅建议: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秦岭“五乱”问题整治工作。对巡视、专项检查及审计指出的问题,严格督查整改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管理,提高秦岭生态保护相关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省林业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按规定报送了审计整改报告。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松材线病虫害发生面积增加的问题,省林业局根据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特点,先后研究印发《陕西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陕西省林业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实施意见》、《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包片蹲点工作方案》,切实指导各地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2021413日省秦岭办《台账》涉及省林业局专项整治21个问题未落实到位的问题,省林业局正在进行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台账》涉及的21个问题中1条问题(第855号)202199日已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16条问题已完成备案销号3条问题正在办理延期销号手续,剩余1条问题,省林业局在配合牵头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未及时拨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问题,涉及的1050万元已拨付;对滞留专项资金的问题,涉及的225万元拨付至略阳县林业局;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已进行账务调整;专项资金未使用专项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汉中市林业局涉及“青松抢救工程”20万元已全部使用略阳县林业局涉及“青松抢救工程”项目资金120万元,资金已全部使用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站涉及“秦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提升项目”35万元,资金已全部使用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涉及红豆杉保护项目20万元、疫源疫病监测能力提升55万元已全部使用太白林业局、汉西林业局涉及青松抢救工程资金分别为60万元和20万元,现已全部使用陕西省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涉及资金105万元、陕西省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涉及资金85万元、陕西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涉及资金55万元,已全部使用汉中市林业局涉及秦岭湿地保护恢复示范推广项目80万元已完成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正在组织采购工作,秦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提升项目35万元正在草拟项目采购方案,秦岭红豆杉保护发展项目20万元,正在组织开展项目审批工作略阳县林业局涉及秦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能力提升项目55万元,正在组织开展项目审批工作,秦岭红豆杉保护发展项目50万元,于2021813日完成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目前完成6个秦岭红豆杉优良林2000亩调查及划管,确定优良单株12株,申报的2个红豆杉母树林已通过省级审定,红豆杉古树调查已经完成,资金正按进度支出安康市林业局涉及秦岭红豆杉保护发展项目20万元,截止202111月已支出16.2万元青松抢救工程项目资金20万元,截止20211022日,项目资金已支出4.7万元,秦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提升项目35万元,资金已支出7万元汉阴县林业局涉及“秦岭湿地保护恢复示范推广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20214月汉阴县林业局已完成该项目作业设计,正在整改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站涉及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涉及资金“青松抢救工程”专项资金80万元,现已支付73.25万元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涉及青松抢救工程”20万元,已使用19.96万元,结余409宁西林业局涉及青松抢救工程已使用7.29万元省林业科学院涉及湿地保护恢复示范推广项目260万元,已支出104.59万元秦岭野生动植物保护繁育项目500万元,已支出363.8万元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省林业局将与省发改委、财政厅衔接沟通,力争解决宁东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建设内容未实施陕西省宁东森林公园与陕西平河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交叉重叠,涉及面积1486公顷的问题,20214月,省林业局协助省自然资源厅向国家有关部委上报了《陕西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待方案批复后,完成省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



中共陕西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O十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陕西省审计厅(以下简称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0109日至1130日,对中共陕西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下属省外事服务中心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共陕西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外办”)是省委主管全省外事、港澳工作的省委工作机关,20181112日正式挂牌,对外加挂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陕西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省委外办机关内设15个处室(部),下属陕西省外事服务中心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

2019年末,省委外办编制人数99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 28 人、差额事业编制 11 人。实有人数88人,其中行政5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 27 人、差额事业 4 人、工勤2人。

2019年,省委外办部门收入预算3839.23万元(财政拨款3839.23万元),部门支出预算3839.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754.2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67.00万元、培训支出59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人54.91万元、住房公积金104.05万元。

2019年省委外办部门决算反映:本年财政拨款3537.65万元;全年支出3464.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4.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1.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98万元、资本性支出67.4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52万元,本年结转结余80.44万元。

截至2019年末,资产总额3137.52万元,负债总额2453.40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净资产总额684.1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不够规范。

1)个别项目年度预算执行率低。

2)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涉及金额38.5万元。

2.支出管理不规范。

1)少计支出129.1万元。

2)虚列安保费用支出12万元。

3)在往来款项中列支费用14.34万元。

3.挤占挪用外事专项经费64.52万元。

1)违规补贴家属区住房冬季取暖等费用56万元。

2)从外事专项经费中列支西四路家属院电锅炉设备维修费用8.52万元。

4.无依据发放车勤补助7.12万元。

(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服务类项目违规采购,涉及金额35万元。

2.公益捐赠款项使用效率不高,涉及金额168.77万元。

3.出访团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694万元。

4.个人借款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223.3万元。

5.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1)白条抵库20.30万元。

2)现金核算不及时。

6.报销票据不合规。

7.长期借款未收回,涉及金额40万元。

(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2.资产管理不规范。

1)多计房屋资产53.6万元。

2)车辆资产账实不符。

3)非在职人员占用办公设备。

(四)下属单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2156.76万元。

2.白条抵库11.87万元。

3.超限额使用现金227.18万元。

4.记收入223.12万元。

5.确认投资收益42.6万元。

6.长期股权投资无收益,形成潜在损失40.7万元。

7.产账实不符形成损失。

1存货账实不符形成损失114.24万元。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8.虚列管理费用15万元。

(五)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生产力大厦房屋产权不清,存在法律纠纷。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省委外办严格执行预算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预算约束力;对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省委外办严格执行预算相关规定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全部支出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开支范围及标准;对挤占挪用外事专项经费64.52万元和无依据发放车勤补助7.12万元的问题,要求省委外办严格费用开支范围标准,规范司机工资和车勤补贴发放,加大力度协调解决家属院遗留问题;对个别服务类项目违规采购,涉及金额35万元的问题,要求省委外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对公益捐赠款项使用效率不高,涉及金额168.77万元的问题,要求省委外办建立健全受赠资产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捐赠款项管理,发挥捐赠款项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维护我省的对外形象;对出访团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694万元的问题,要求省委外办严格执行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的有关规定,及时清理结余资金;对个人借款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223.3万元的问题,要求省委外办组织专人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积极催收个人借款,对形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省委外办严格落实现金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对白条抵库进行清理,形成损失的,严肃问责;对报销票据不合规的问题,要求省委外办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对长期借款未收回,涉及金额40万元的问题,要求省委外办对长期借款进行清理,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要求省委外办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对于多计房屋资产53.6万元和车辆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省委外办按规定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对非在职人员占用办公设备的问题,要求省委外办对退休、调离人员占用办公设备进行全面清理,追回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下属单位管理方面存在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白条抵库、超限额使用现金、少记收入、未确认投资收益、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要求省委外办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及时清理往来账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生产力大厦房屋产权不清,存在法律纠纷问题,要求省委外办积极协商解决,明确产权,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加强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强化对所属下属单位的监管,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委外办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按规定报送了审计整改报告。对于预算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省委外办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规定,在办交班会上通报进度,及时跟进督促,提高预算执行率;对于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省委外办严格执行预算,规范预算支出,并加强对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对挤占挪用外事专项经费64.52万元和无依据发放车勤补助7.12万元的问题,省委外办研究决定,2021年家庭区取暖不再使用电锅炉供暖,不再补贴家属区住房冬季取暖等费用,由住户自费安装天然气壁挂炉采暖,停止发放车勤补助,严格费用开支范围标准,进一步规范司机工资和车勤补贴发放工作;对于个别服务类项目违规采购,涉及金额35万元的问题,省委外办修订了《省委外办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的宣传解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于公益捐赠款项使用效率不高,涉及金额168.77万元的问题,省委外办进一步核实清理公益捐赠款项,制定了《省委外办受赠资产使用规定》等制度,规范了公益捐赠款项使用管理行为;对于出访团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694万元的问题,省委外办正对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和核查,已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部审计,依据审计结果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上缴;关于个人借款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223.3万元的问题,省委外办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往来挂账和长期借款进行清理,已催收个人借款70多万元,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正逐一核实解决;关于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省委外办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白条抵库已清零,收回资金已缴存银行;关于报销票据不合规的问题,省委外办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把报账审核关,进一步规范报账流程;关于长期借款未收回,涉及金额40万元的问题,省委外办已对长期借款进行清理核实,制定催收方案,逐步收回借款;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省委外办研究制定了《省委外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关于多计房屋资产53.6万元和车辆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省委外办已及时进行了调账处理,车辆资产已致函省财政厅核销下账处置的公务用车;关于非在职人员占用办公设备的问题,省委外办对退休、调离人员办公设备归还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及时调整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关于下属单位管理方面存在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白条抵库、超限额使用现金、少记收入、未确认投资收益、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省委外办已督促所属单位及时清理往来账项,收缴相关资金,调整有关账务,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关于生产力大厦房屋产权不清,存在法律纠纷问题,省委外办已督促所属单位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产权纠纷,现处于诉讼阶段。



西安医学院2019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二二年十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010月至12月,陕西省审计厅(以下简称省审计厅)对西安医学院2019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西安医学院基本情况

西安医学院前身为陕西省卫校、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现有含光校区、未央校区和高新校区,占地91.18万平方米。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专科教育和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设有16个教学单位、21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077人,教职工1082人。

西安医学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财政二级预算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西安医学院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9年末,资产合计16.26亿元,负债0.44亿元,净资产15.82亿元。2019年收入3.78亿元,其中:财政拨款2.59亿元,教育事业收入1.06亿元,其他收入0.13亿元。上年结转结余0.08亿元。2019年预算支出2.96亿元,实际支出4.76亿元,年末结转结余0.17亿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年度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经费未纳入年度预算。

2. 部分项目资金预算调整率较高。

3. 公务活动支出867.32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4. 公务用车维修加油费52.43万元未落实定点制度。

(二)财务收支与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 会计核算基础薄弱,结账时间不规范,存在账表不符。

2. 部分资产、负债未按要求规定并账。

3. 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资金9.41万元。

4. 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

5. 少收租金12.66万元。

6. 国家奖助学金128.51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发放到位。

7. 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 728.15万元。

(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固定资产及物资管理不规范。

2.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未统一归口采购,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3. 体育馆及大学生活动中心建设未按合同工期完工。

(四)学院后勤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教职工餐厅主副食库管理不规范。

2. 饮食物资未统一集中招标采购和定点采购。

3. 改变合同条款造成学院每年额外向承包方提供水、电费36.03万元的利益损失。

4. 未按规定收取教职工住宅水费54.3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度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年度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对部分项目资金预算调整率较高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经费,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对公务活动支出867.32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认真落实公务卡使用规定,大力推行公务活动公务卡结算;对公务用车维修加油费52.43万元未落实定点制度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制度;对会计核算基础薄弱、结账时间不规范、存在账表不符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查明差异原因,调整相关账务,加强财务管理;对部分资产、负债未按要求规定并账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认真落实资产划转和相关管理规定,规范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确保决算报表的完整和准确;对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资金9.41万元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学费;对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督促科研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课题验收准备,按期完成结题验收结算工作;对少收租金12.66万元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加强与租赁单位的沟通,及时收取租金,防止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对国家奖助学金未按规定发放到位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认真做好济困助学资金的管理工作,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728.15万元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清理,按照财务制度认真调整账务;对固定资产及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细化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实物管理,定期清查盘点,按月计提折旧和摊销,加强库存核算管理;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未统一归口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固定资产集中统一采购,归口管理,防止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对体育馆及大学生活动中心建设未按合同工期完工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督促施工方加紧建设,尽快完工交付使用;对教职工餐厅主副食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细化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食堂饮食管理;对饮食物资未统一集中招标采购和定点采购,要求西安医学院加强大宗饮食物资的集中招标采购和蔬菜、调料的定点采购,确保食堂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对改变合同条款造成学院每年额外向承包方提供水、电费36.03万元的利益损失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查明原因,尽快纠正问题,维护学院利益;对未按规定收取教职工住宅水费54.32万元的问题,要求西安医学院对含光校区和高新校区教职工住宅水费予以清收。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加大后勤和科研的管理力度,促进财务、基建、招标、资产、科研和后勤等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抓住财务经费这条主线,发挥好财务部门统抓统管的职能,通盘谋划,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真正形成“一盘棋”“一张网”的财经管理格局。研究管好5个附属医院,加强对高新校区和含光校区的监管,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和风险控制措施;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对重大事项的控制,全面管好学院后勤建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西安医学院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按时报送审计整改报告。对年度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西安医学院立行立改,在编制2021年度部门预算时,将年度收入全部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对部分项目资金预算调整率较高的问题,西安医学院结合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经费支出;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西安医学院为全校教职工集中办理了公务卡,印发了《西安医学院公务卡管理办法(暂行)》;对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加油的问题,西安医学院公开招标,签订了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合同;对会计核算基础薄弱、结账时间不规范、存在账表不符的问题,西安医学院对照账目重新更正了相关财务报表,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完成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修改;对部分资产、负债未按要求规定并账的问题,西安医学院按规定进行了并账,编制了职工卫生学校、校医院合并资产负债表;对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资金9.41万元的问题,西安医学院认真开展自查,2020年末已将9.41万元全额上缴;对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西安医学院已将科研经费分项对冲,确认科研事业收入,对32项科研项目完成财务结账手续,20项科研项目完成结题工作;对少收租金12.66万元的问题,西安医学院积极与租赁单位沟通,全额收取了租金;对国家奖助学金128.51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发放到位的问题,西安医学院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将奖助学金全额发至学生建设银行卡中;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西安医学院对现有长期挂账无往来单位和个人认领的177笔款项清理核销,计入其他收入;对固定资产确认、调拨、交接和清理等环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西安医学院修订了《西安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坚持从制度上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的确认、调拨、交接和清理工作;对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西安医学院积极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对所有账面资产逐一核对确认,拟以后每年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一次;对固定资产 591.24 万元未办理会计核算手续的问题,西安医学院财务处与资产设备处对账,对未办理会计核算的资产补记固定资产账;对资产折旧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西安医学院注意按月计提折旧,对20208月以后的折旧账目进行了调整;对办公和清洁用品未进行库存核算管理的问题,西安医学院对学校办公和清洁用品全面实行了电子化出入库管理,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核算并报告库存情况;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未统一归口采购的问题,西安医学院坚持资产设备处集中统一采购、归口管理;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西安医学院已经公开招标,签订了采购合同;对体育馆及大学生活动中心建设未按合同工期完工的问题,西安医学院制定了整改治理方案,迅速推进体育馆建设工作;对教职工餐厅主副食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西安医学院规范食堂饮食管理,每月末对库房进行一次盘点,对盘点进行成本核算;对饮食物资未统一集中招标采购和定点采购的问题,西安医学院对教职工餐厅和学生餐厅的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餐饮物资按照招标程序办理,减少中间环节,确保采购质量;对改变合同条款造成学院每年额外向承包方提供水、电费36.03万元的利益损失的问题,西安医学院已查明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催收补缴了水电费用;对未按规定收取教职工住宅水费54.32万元的问题,西安医学院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持续清收。



咸阳市渭城区渭河流域

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结果

(二O十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陕西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于202098日至116日,对咸阳市渭城区(以下简称渭城区)20171-201912月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基本情况

渭城区内无矿场开发类资源,黄河中游右岸支流渭河渭城段,为区内唯一河流,由秦都区流入。渭河渭城段6.15公里,其中咸阳湖为2.93公里,归咸阳市直接管理,剩余3.22公里(西起陇海铁路桥,东至上林大桥)由渭城区负责管理。渭城区管线的渭河河道中共有6处沿渭河排水口,其中,1处长庆石化分公司的排污口,1处东郊污水处理厂排污口,3处市政雨水溢流口,1处东防洪渠排水口;渭城段渭河省控水质监测断面1处。截至930日,渭城区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共32户,其中沿渭河排污的企业2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渭河排污口日排水量约2000吨,光大水务(咸阳)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约18万吨,其中经入渭排污口排水15万吨,至中水公司向大唐发电及咸阳湖补水口供水约3万吨。渭河流域生态红线内无生产经营类产业,沿渭石油化工企业1户。

渭城区2017年至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共计315.52万元。其中污染减排资金239.22万元,大气、水体污染防治资金76.30万元。2019年至今渭河滩区整治资金支出2842.6万元,2018年至202010月年防汛资金支出49.93万元。

  1.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河道管理方面

1. 河道日常管理不到位,存在排洪安全隐患。

2. 渭河生态区(渭城段)范围内箱式变电站未批先建问题未整改。

(二)水环境资金方面

费改税前,排污费资金征收未建立台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河道日常管理不到位,存在排洪安全隐患的问题,要求渭城区政府今后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条例,落实日常河道管理措施,保证河道疏通安全;对渭河生态区(渭城段)范围内箱式变电站未批先建问题未整改问题,要求渭城区政府加强与咸阳市住建局的协调沟通,提出安全隐患报告,促进整改及时推进,保证生态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对费改税前,排污费资金征收未建立台账的问题,要求渭城区政府督促环境渭城分局今后规范环保资金收缴管理行为,做到资金账目清楚完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建立规范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河道日常巡察,落实专人,夯实责任,确保河道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理顺市级区级生态治理的管理体制,进一步细化明确两级环境生态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防止出现缺位空位的管理漏洞;三是相关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应进一步规范生态资金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渭城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了整改。河道日常管理不到位,存在排洪安全隐患的问题,渭城区政府组织人员对村民围垦私建菜园进行了拆除,对河道内的垃圾进行了清理,截至20201017日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毕;对渭河生态区(渭城段)范围内箱式变电站未批先建问题未整改的问题,渭城区人民政府积极协调省生态保护中心和咸阳市住建局进行变电站改迁工作,持续跟踪整改,截至20225违规建设的变电站已拆除;对排污费资金征收未建立台账的问题,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渭城分局已对环保资金运行台账进行了完善,建立健全了相关台账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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