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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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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 2023-02-07 09:49

关于陕西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726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陕西省审计厅厅长 赵宝田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陕西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全省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部署和省委审计委员会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在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地见效,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7月至今年6月,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和审计调查单位、项目6014个,促进增收节支35.87亿元,挽回损失13亿元,核减工程建设资金26.99亿元,制定整改措施1312项。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685件,移送处理人员150人,涉及金额60.6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全省各级各部门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工作的总遵循,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围绕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功举办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全省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建设成果丰硕,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经审核的陕西省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反映,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75.42亿元,较上年增长22.95%,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0%;加上中央补助收入、政府一般债务收入等4921.70亿元,收入总计7697.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9.22亿元,较上年增长2.34%,完成调整预算的93.41%;加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1199.77亿元,支出总计7268.99亿元。年终结余428.13亿元,全部结转下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100.83亿元,支出总计3594.9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47.27亿元,支出总计131.5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506.16亿元,支出2450.99亿元。

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7.15亿元,较上年增长27.93%,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5%;加上中央补助收入、政府一般债务收入等4080.78亿元,收入总计4817.9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7.44亿元,较上年增长2.75%,完成调整预算的88.77%;加上补助市县支出、转贷市县政府一般债务支出等3728.07亿元,支出总计4695.51亿元。年终结余122.42亿元,全部结转下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82.23亿元,支出总计1539.3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5.80亿元,支出总计23.08亿元。

截至2021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8687.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374.96亿元,专项债务4312.65亿元;省级政府债务余额1811.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04.39亿元,专项债务507.10亿元。全省和省级债务均控制在限额之内。

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管理分配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248.90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77.25亿元,省级预算内投资71.65亿元。

一年来,省审计厅深入推进省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重点对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教育厅和省国资委等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部分市县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省级部门单位和市县政府认真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资金统筹保障能力和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省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及编制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1. 预算分配管理不够严谨。由于预算执行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陆续分配下达等原因,2021年省级部门单位财政预算支出调整多、追加多。

2. 预算执行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将旅游门票收入2272.62万元、房租收入52万元滞留非税收入专户。二是国有资本支出预算下达晚,202112月下达19个单位高层次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4644.71万元。

3. 决算草案和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一是个别事项决算草案未说明。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时,未说明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结余情况。二是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资产不完整,未将市政基础设施等重要资产纳入《2020年度陕西省(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范围。

4. 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下达的14项省级专项资金部分定性绩效目标未分级分档表述,指标值模糊,可操作性不强。

(二)省税务局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审计情况

对省税务局2021年度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不到位。315户中小微制造业企业申请享受缓缴税费政策后,仍在当期缴纳税费1741.78万元;5户企业退税不及时2567.97万元。二是税收政策执行刚性不强。未清算42个房地产项目,延压税款。三是医保资金代收工作薄弱。7个市未上线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共享平台。

(三)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00个省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核查,对15个部门单位开展了重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管理不到位。24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3592.22万元;37个单位139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二是制度执行不严格。8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6514.21万元;12个单位超范围使用现金432.04万元。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4个单位少计收入1144.33万元;10个单位费用报销不合规474.60万元;17个单位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18个单位软件资产管理不规范;24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59所省属高校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核查,对4所省属高校开展了重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收支管理不严格。11所高校少收学费、住宿费等8153.59万元;14所高校无预算、超预算支出6351.02万元;4所高校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原银行账户转款1.42亿元。二是资金资产管理不严格。32所高校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9所高校资产管理不规范4.88亿元。三是建设项目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7所高校83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竣工决算等,涉及金额19.33亿元;24所高校科研项目未按时结题、结账等,涉及金额3.01亿元。

(四)市县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4个市和4个省管县2020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和分配管理不到位。2个市未建立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1个区超范围使用预备费6000万元。二是收支管理不严格。1个市财政收入2033.76万元未及时缴库;1个市挤占专项资金234.82万元。三是资金清理盘活力度不足。3个县(市、区)1.26亿元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和基层三保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1年度中央下达我省直达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基层三保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能够按照政策要求,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使用,积极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分配下达不合规。5个县未按规定分解下达预算指标6129.54万元;2个县(市、区)以拨代支203.70万元。二是直达资金使用不规范。4个县(市、区)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原银行账户转款1729.58万元;15个县(市、区)超范围使用资金723.88万元。三是基层三保资金未严格按规定使用。5个县(市、区)违规使用保运转专项资金161.46万元;3个县(市、区)惠民资金未纳入一卡通管理1.95亿元。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度、2021年度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放管服改革,全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地方治理拖欠工作不力。1个市漏报拖欠账款3615.64万元。二是费用退还不合规。3个县3所医院1314.76万元就诊卡余额、2个县2个单位37.60万元涉企保证金退还不及时。三是行业协会脱钩不彻底。4个县(市、区)7个行业协会未完全与行政机关脱钩、剥离行政职能。

(三)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和项目落地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1年度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和2176个项目落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制度不健全。9个县(市、区)未制定产业准入制度;11个县(市、区)未出台优惠管理等制度。二是合同管理不严格。13个县(市、区)31个项目土地手续迟滞。三是投资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财务收支及场馆建设审计情况

2018年以来,省审计厅持续对运动会组委会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场馆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对运动会财务收支决算和48个新建、改造场馆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坚持勤俭办会的要求,审计机关全程驻会跟踪,一体推动揭示问题、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及时纠正整改,为运动会精彩、圆满、成功举办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1年度442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配套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二是部分项目推进不力,进展缓慢。11个项目未开工,31个项目未按时开工,28个项目未按时竣工。三是土地保障不到位。33个项目建设用地未落实。

(六)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8年度至2020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纳入预算编制的国有资本范围偏窄,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未全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情况未纳入考核体系。二是收支预算执行不严格。预算批复连续三年超规定时间1个月以上;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连续两年1112月拨付金额占全年预算30%以上;2户企业闲置预算拨款3500万元。

(七)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审计情况

对省级部门单位2019年、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事前绩效管理不到位。13个部门15项专项资金未按规定设置绩效目标。二是预算绩效监管不力。16个部门单位未开展专项资金中期监控;3个单位部分时段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结果与实际不符;2个部门单位1300万元资金闲置;8个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完成率偏低。三是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有待加强。3个部门未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三、三大攻坚战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重点对我省债务风险防范、粮食安全保障和耕地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防范化解风险要求,落实防风险措施,防控风险意识能力不断增强,但个别领域仍然存在防风险压力。

对省属21户国有企事业单位2019年至202110月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负债管理不到位。8户企业未将所属子公司资产负债率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二是担保业务存在风险。3户企业违规将担保审批权下放子公司;1户企业违规开展互保业务。三是债务管理不严格。1户企业2个子公司债务违约。

对省粮农集团和基层粮库2012年至2021年粮食购销业务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执行不到位。9户企业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职能未分离。二是存储管理不规范。1户企业违规租仓存储、3户企业粮油混存。三是轮换销售制度未落实。2户企业储备粮轮换不合规、2户企业轮换销售未通过粮食交易中心平台。

45个县(区)20192021年耕地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本农田项目管理薄弱。19个县(区)未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18个县32个耕地保护项目2021年未发挥效益;16个县34个耕地保护项目无后续管护措施。二是执法力度不足。对卫片执法问题,17个县(区)2027.17亩耕地整改不到位,4个县(区)242.20亩耕地以罚代改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情况

11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020年、2021年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衔接不到位。2个县衔接政策掌握不准确,低保政策不统一,农村水费标准高于城镇。二是一些地方防返贫工作不扎实3个县帮扶措施不稳定、不持续,社区工厂补助等政策落实不到位;2个县防返贫监测数据更新不及时3个县就业培训对象不精准,培训率低。三是产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格。2个县8个产业项目闲置;2个县擅自变更产业项目内容。四是资金投入力度有待加强。4个县小额信贷、互助协会资金贷款率低2个县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发放率低。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审计情况

为巩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全覆盖审计成果,对2019年至2021年秦岭环境保护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县(市、区)和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后续工作。审计发现个别地区还零散存在养殖场畜禽粪污露天堆放、砂石料裸露堆放、燃煤锅炉应拆未拆、小水电拆除后生态恢复不到位等问题,需继续加以整改。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对15个县(区)2018年至2020年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水资源保护制度落实不力。5个县(区)未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和专项规划;5个县(区)未推行中水利用、无中水生产设施。二是水环境监督管理不严格。4个县(区)部分单位无证取水;4个县(区)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个县(区)13个断面个别指标不合格;3个县(区)饮用水源地堆放建筑垃圾、未开展水质检测;8个县(区)巡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等。

四、民生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困难群众救助、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动态清零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政策,千方百计做好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10个设区市、107个县(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核酸检测机构室内质检不规范;个别市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安保不到位;个别医院发热门诊设置未达标;个别县(区)疫苗接种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渭南市、榆林市、商洛市及所辖县区2020年至2021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群众应享未享或少享受部分救助待遇、临时救助;个别人员不符合条件享受或重复享受部分待遇。

(三)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全省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就业政策财政保障水平较低。8个县(市、区)未按规定安排就业补助资金890.54万元。二是稳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3个县(区)稳岗补贴小微企业受益比例低。三是资金审批发放管理存在漏洞。8个县(市、区)25人骗取、套取、冒领就业补助42.13万元。四是失业金和担保贷款发放不严格。13个县(市、区)向31名退休人员、17名死亡人员发放失业金60.45万元;6个县(市、区)向2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40.62万元。

五、重点投资项目及利用外资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服务我省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行动,组织对部分高校新校区十三五建设项目、省级重点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和重大交通水利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13所省属高校新校区100个单体项目、4个省级重点投资项目8个利用外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8所高校23个交付使用项目未竣工验收。省级重点投资项目中1个变更未报批二是投资概算及资金管理有待加强。3所高校4个项目超概算5259.72万元。省级重点投资项目中3多计工程造价5776.80万元1个提前支付工程款、监理费用等1123.36万元;1挤占基建资金79.01万元。

14个重大交通水利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概算执行不严格。6个项目超概算征地。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7个市滞留征迁资金7.57亿元。三是土地征收管理不规范。2个市未缴耕地开垦费等719.87万元。

六、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审计情况

对省国资委监管的30企业2021年度经济运行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国有经济结构有待优化。省属企业主要经营指标依赖能源资源类企业拉动;服务业总量偏小,资产规模仅占16%,营业收入仅占0.53%。二是新旧动能转换缓慢。科研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新兴产业资产和收入占比低,技术投入占比低。三是国有企业改革未达预期。4户企业未完成深化混改等综合改革任务;7户投资、运营试点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效果不明显;8户企业未完成外部董事配备等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

9户国有企业和3个金融机构2020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经营管理及风险管控不到位。2户企业股东少出资14.35亿元1户企业滞留基金8730.97元;1个金融机构风险管控不力,代偿资金921.88万元。二是内控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4户企业、2个金融机构内控机制不健全;5户企业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2户企业、2个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不规范2.42亿元。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围绕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廉洁用权干事,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表明,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积极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着力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完成了目标任务。

全省审计机关对1383个单位1567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省审计厅对102名省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5个县(市、区)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投入不足;4个单位未完成转移承接政府职能、事转企改革等任务;10个县(市、区)僵尸企业清理、三供一业剥离等任务未完成;5户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二是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7个县(市、区)、6个单位、2户企业部分事项决策或报批不规范,落实不到位;2户企业13个项目未批先建;1个法院未及时结算受理费7439.91万元。三是经济风险防范不到位。9个县(市、区)融资平台转型缓慢;18个县(市、区)拖欠工程款;1户企业违规出借3608.96万元,形成损失风险。四是民生托底工作薄弱。11个县(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未完成,部分空置或违规分配;3所高校未自主经营满足学生大众需求的食堂。

全省审计机关对217个单位337名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其中省审计厅对25名省管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规划制度建设不力。14个县(市、区)未制定农田、湿地、土壤、水环境等规划或制度。二是生态环境治理不到位。4个县(区)矿山超量开采、恢复治理缓慢;11个县(市、区)未完成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污染物排放控制不力;3个县污水排放处理不达标;6个县(区)环保执法不到位。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5个县(市、区)20个生态环保项目进展缓慢。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经或正在出具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按审计意见已经或正在落实整改。

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深做实审计后半篇文章,今年省审计厅首次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近年来审计和其他督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比较重视,承担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要求,与今年3月报告的整改情况相比有了明显改进。由于体制机制、历史遗留及法律诉讼等原因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省审计厅将持续跟踪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要求,报告整改结果。

八、问题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上述问题,有些是改革过程中新出现的,有些属于有禁不止、迭次出现;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既与体制机制有关,也与内控管理不完善和外部监督不严密有关。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国际环境的影响,一些招商项目落地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二是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部分领域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导致预算绩效管理、国资国企改革等重大任务推进缓慢;三是少数地区和部门单位在落实重大政策方面还存在不力不实不细的现象;四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内控意识淡薄,财经法纪意识不强,风控压力传导不畅,没有形成层级分明的内部责任追究体系;五是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监督监管资源有待进一步贯通协同,监督合力有待进一步彰显。

为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我们建议:

(一)强化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进高质量发展。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坚持大抓项目、大抓招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落地有声,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立足科教资源优势,扎实推进秦创原等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项目;健全配套制度,消除政策不衔接、不配套问题,更好服务脱贫地区全面振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更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风险,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财政体制改革,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管理机制,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强化预算对落实国家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建立健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审核机制,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大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三)强化内部控制约束,贯通协同外部监督资源。严格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加大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力度;明确财政财务收支重大决策范围和程序,对决策主体、决策流程、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予以规范,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有效落实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预防惩治腐败、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强化责任追究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贯通协同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彰显监督权威。

(四)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整改。进一步细化、实化、强化审计整改相关各方的主体责任,合力解决审计整改不力问题;探索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强化对审计整改的督查考核,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注重补齐体制机制和制度短板,将当下具体改长久普遍立一家整改各家跟进结合起来,推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从源头上消除问题滋生土壤,从根本上治理屡审屡犯问题。

722日,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并研究了《陕西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省委书记、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刘国中和省长、省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赵一德充分肯定了全省审计机关一年来的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有关部门单位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审计整改促进治理效能提升。同时,要求省审计厅持续加大审计监督深度和广度,坚持发挥监督合力,及时如实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努力提升审计监督时效性,更好落实边审边改、边审边建、边审边促工作要求,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检查力度,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法定职责和永恒主题。审计机将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在治已病”“防未病上有更大作为,以高质量审计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陕西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13月至4月,对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单位基本情况

省国资委于20046月成立,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正厅级建制。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省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117名,实际在编113人。省国资委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等16个处室。201410月,设立陕西省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中心,为省国资委所属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差额事业编制8名,实际在编7人。省国资委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2020年省国资委财务决算报表反映:全年收入总计7102.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263.1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839.51万元;全年支出合计7064.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7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推动企业剥离非主业和低效无效资产力度不够。截至202012月底,20192020年列入剥离计划的非主业项目有65个未完成,低效无效资产项目有11个未完成。

2. 企业管理层级压缩政策执行不到位。截至2020年底,6户省属企业包含四级以上管理层级企业14户。

3. 省国资委监管的12家省属企业未按要求配备外部董事。

4. 上市公司数量少,国有资产证券化任务未完成。

5. 省国资委对监管企业违规经营监管不到位。有两户省属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

6. 未将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7. 境外投资项目损失风险大。截至2020年底,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项目26个,其中,13个项目存在损失风险。

8.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不到位。截至2020年底,个别省属企业仍存在着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问题。

(二)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年度预算编制不科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大。

2. 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导致个别支出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3. 超预算列支工会经费5万元。

(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省国资委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未转入相应资产科目,涉及金额593万元。

(四)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印刷费报销未严格执行单位制度规定。

2. 费用报销单据不符合单位制度规定。

3. 部分原始凭证填制和审核未实行职责分离。

4. 部分合同要素不全。

(五)以往审计发现部分问题整改情况

省国资委对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能够积极采取措施整改,但个别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1. “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缓慢”问题仍在整改中。

2. “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仍在整改中。

3. “‘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未完成”问题,截至2021330日,17户“僵尸企业”中13户已完成处置工作,还有4户未完成处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一)审计处理情况

1. 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推动企业剥离非主业和低效无效资产力度不够的问题,要求省国资委切实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加大省属企业剥离非主业和低效无效资产力度,推动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于企业管理层级压缩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省国资委应切实贯彻落实方案要求,扎实推进监管企业管理层级压缩工作;对于省国资委监管的12家省属企业未按要求配备外部董事的问题,要求省国资委应按照要求积极推进配备外部董事工作,完善企业董事会职能;对于上市公司数量少,国有资产证券化任务未完成的问题,要求省国资委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动省属企业改制上市;对于省国资委对监管企业违规经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要求省国资委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引导监管企业树立风险意识,依法依规经营,规范企业经营投资行为;对于未将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情况纳入考核范围的问题,要求省国资委将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情况纳入考核范围,督促监管企业做好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工作;对于境外投资项目损失风险大的问题,要求省国资委今后应严格决策和审批程序,对境外投资未达预期、损失风险大的项目进行清理,分析形成损失风险的原因,有效防范境外投资风险;对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不到位,省国资委监管的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未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问题,要求省国资委落实好负责清理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任务的要求。

2. 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年度预算编制不科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大的问题,对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导致个别支出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对于超预算列支工会经费5万元的问题,要求省国资委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控制支出规模,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3.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省国资委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未转入相应资产科目,涉及金额593万元的问题,要求省国资委尽快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将省国资委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形成的资产转入相应资产科目。

4. 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印刷费报销未严格执行单位制度规定的问题,对于费用报销单据不规范,不符合单位制度规定的问题,要求省国资委今后严格执行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部分原始凭证填制和审核未实行职责分离的问题,要求省国资委今后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实现差旅费报销单填制和审核的职责分离;对于部分合同要素不全的问题,要求省国资委建立并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并严格组织实施,特别是规范合同控制,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

5. 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对于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缓慢的问题,对于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对于“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未完成的问题,要求省国资委按照《陕西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陕审委办发〔20197号)的相关规定,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二)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加强对省属企业的监管。应加强对省属企业的投资监管特别是境外投资的监管、违规经营投资的监管以及工资总额的管理,落实好投资事中事后管理及工资总额监督检查工作。二是不断加强和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切实按照各项政策要求,指导和监督所监管的省属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确保政策有效执行;持续推进省属企业改革,达到预期目标,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三是合理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的约束力,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四是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会计记账工作。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单据报销审核程序,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有效防范和管控经济活动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国资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制定了审计整改措施。对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省国资委严格落实非主业项目剥离进度月通报机制,全力推动非主业和低效无效资产项目清理退出。将按照计划向省属企业选派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外部董事,制定实施2022-2025年省属企业上市计划,加大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培育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加大风险防范力度,建立了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杜绝融资性贸易类违规行为的发生,将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情况纳入对监管企业的考核范围。加强新增境外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对境外投资项目严格审核备案,加强可行性分析及风险评估等决策依据的审核把关。对于无分歧欠款都要求企业保持百分之百的清理;对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省国资委对年度预算项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编报,加强预算审核,提高预算水平,提升预算执行力,杜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大幅调整现象。严格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工会经费列支,控制经费支出,将工会经费支出保持在规定范围之内;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省国资委组织专业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规范科目列支,已对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决算,并转入相关资产科目;对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省国资委对费用报销业务开展全面的检查梳理,补充完善不规范的会计业务资料,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完善报销流程,规范报销行为,将缺少的合同复印件补齐。对会计岗位进行重新配置和分工,按照不相容原则,实现职责分离,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省国资委要求企业设立总法律顾问或助理总法律顾问岗位,将继续完善省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持续推动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面推进竞争类企业实施混改。对已完成处置的“僵尸企业”,逐户核实情况,未完成处置的“僵尸企业”,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加大后续处置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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