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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4号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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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4号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 2023-04-04 09:39


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O二三年三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陕西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06月至7月,对陕西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上海办)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上海办为陕西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正厅级建制。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经联信息处。截至2019年末,上海办行政编制人数12名,实有在编人员9名,临聘人员7名。

2019年度上海办决算报表反映:收入合计29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4.39万元,其他收入5.20万元;支出合计387.15万元(超支部分由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弥补),其中:基本支出293.17万元,项目支出93.9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3.17万元。截至2019年末,资产合计14,651.11万元,负债合计902.44万元,净资产合计13,748.6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上海办2019年未按规定编制年度收支预算,仅依据省财政下达预算资金作为收支预算,且未将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709.19万元纳入2019年度预算管理。

2.预算未执行10.09万元。上海办2019年培训费、福利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业务经费支出)预算未执行10.09万元。

3.违规将非税收入在工会财务账核算,隐瞒收入41.62万元。2017年—2019年,上海办将南苏州路房屋所配车库出租收入1.44万元以及2017年上年结转车库出租收入45.13万元,合计46.57万元在工会财务账核算,且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截至2019年底,结余41.62万元。

(二)执行国家相关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落实公务卡制度。2019年,上海办由于未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无法办理公务卡,致使使用现金支出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合计金额41.84万元。

2.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租金收入251.22万元未缴财政。2017年至2019年收到房屋租金1640.50万元,上缴税费337.73万元,上缴财政1997.84万元(含2016年底结余946.29万元)。截至2019年底,尚有租金收入251.22万元未缴财政。

(三)内控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20187月,上海办对原有的25项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但在人员聘用及管理、大额物资采购、车辆维修管理等重要事项未单独制订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

2部分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主任办公会议没有会议记录。上海办20172019年共召开主任办公会议30次(20178次、201812次、201910次),没有形成会议记录。

(四)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两处房产长期闲置。(1)陕西大厦18层面积795平方米房产自20182月起闲置未利用;(2)上海办在交通路招待所342平方米房产从2015年底至今未使用。

2.未完全履行合同,对承租方监管不到位上海办未按合同约定对延长集团租赁陕西大厦期间维修经费收支情况每年至少核查一次,未要求延长集团在项目开工前将维修综合方案审核备案,未有效督促延长集团所有维修改造项目须在本合同租期内完成。

3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省政府办公厅于2019313将陕AVV097红旗小轿车调拨给上海办,资产原值27.98万元。由于车辆调拨手续未完成,上海办未入固定资产明细账。

4.单位往来和个人往来清理不及时。截至20191231日,上海办账龄5年以上其他应付款12.65万元,主要涉及12个公司及个人原租赁陕西大厦、陕西联合大厦所缴押金未及时退还等。

5.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经查阅2017年—2019年的记账凭证,费用报销单中均未见出纳人员签字或盖章。

6.工会财务账设置不规范。上海办工会财务账只设置了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未按规定设置收入、支出、结余类明细账,造成账证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未执行问题,要求上海办严格按规定编制预算,按照规定范围列支经费;对违规将非税收入在工会财务账核算、隐瞒收入41.62万元问题,要求上海办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并调整有关账目;对未落实公务卡制度问题,要求上海办应抓紧办理公务卡,规范现金支出行为;对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导致租金收入251.22万元未缴财政的问题,要求上海办将剩余租金收入251.22万元尽快上缴财政,今后应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对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要求上海办对重要事项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对部分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问题,要求上海办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事;对两处房产长期闲置问题,要求上海办采取措施,尽快将闲置房产利用起来;对未完全履行合同,对承租方监管不到位问题,要求上海办加强对该出租国有资产的监管,确保延长集团按合同要求完成上海陕西大厦维修改造工作;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要求上海办抓紧与省政府办公厅联系,尽快完善车辆调拨手续,将该车辆计入固定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单位往来和个人往来清理不及时问题,要求上海办对挂账多年、无法支付的往来款项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和省财政厅,按规定予以核销处理;对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问题,要求上海办在今后的会计工作中加以纠正;对工会财务账设置不规范问题,要求上海办予以纠正,规范账户设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制度规定得到贯彻落实;三是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积极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上海办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韦军利同志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落实责任,纠正存在问题。对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未执行问题,上海办表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规范编制部门预算,按照规定范围列支经费,逐步提高执行率;对违规将非税收入在工会财务账核算、隐瞒收入41.62万元问题,上海办已于20214月将车库出租收入全部上缴省财政并调整有关账目;对未落实公务卡制度问题,截至202011月底,上海办已为全部职工办理了公务卡;对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导致租金收入251.22万元未缴财政的问题,上海办已于20214月将出租收入全部上缴省财政并调整有关账目,并表示今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杜绝以上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上海办已对人员聘用及管理、大额物资采购、车辆管理等重要事项补充了单独的管理制度,并将严格执行,做到有章可循;对部分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问题,上海办已按审计要求,指定专人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原始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规定办事;对两处房产长期闲置问题,其中:上海办拟将闲置的上海陕西大厦18层建成招商平台,正在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积极沟通推进中。交通路招待所闲置问题,已经省政府办公厅2020121日第6次厅务会会议同意,将交通路招待所恢复为职工周转公寓;对未完全履行合同,对承租方监管不到位问题,截至20207月,延长集团已按合同规定完成装修改造,上海办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上海办已于20207月将红旗轿车记入固定资产账,并表示今后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单位往来和个人往来清理不及时问题,上海办对挂账多年、无法支付的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已于20214月将12.65万元上缴省财政,并表示今后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对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上海办已对2017年至2019年的记账凭证补盖出纳人员章,并表示在今后会计工作中,严格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对工会财务账设置不规范问题,上海办已规范工会财务账设置,今后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科学设立会计科目,及时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收支核算。




陕西省文物局2020年度

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陕西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于2021719日至1130日,对陕西省文物局(以下简称省文物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延伸至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考古院)、陕西历史博物馆(以下简称陕历博)等6个独立核算单位,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单位基本情况

省文物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包含直属事业单位6个。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组织全省文物资源普查调查,拟订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全省的考古、文物保护工作、文物和博物馆业务,以及博物馆公共服务工作,指导世界文化遗产审核、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2020年,省文物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编制总计1069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事业编制1006人;实有在职人员总计1184人,其中:行政在职60人,事业在职906人,在职工勤人员1人,机构改革划转企业人员217人。离退休人员628人。

2020年省文物局系统收入7.46亿元,支出9.39亿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43亿元。其中局机关收入2044.33万元,支出5090.14万元。截至2020年底,省文物局系统资产总计23.05亿元,负债总计1.65亿元,净资产总计21.40亿元;局机关资产总计1821.17万元,负债总计40.73万元,净资产总计1780.44万元。

  1.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政策执行和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制度不完善。省文物局未制定全省考古单位调查、勘探、发掘预算定额管理办法,没有明确经费预算编制、审核制度和考古发掘收费标准。

  1. 未建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运行监控制度并开展相关工作。省文物局未制定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监控管理制度,2018年至2020年未对专项资金使用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监督检查,未组织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开展专项资金结项财务验收工作。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不精细。

(二)预算管理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 超预算列支87.47万元。2020年,汉阳陵博物院公务用车支出超预算12.49万元;省考古院培训费超预算6.55万元,公车支出超预算68.43万元。

2. 未上缴非税收入282.08万元。截至2020年底,陕历博收取服务场地租赁费192.08万元未上缴财政,秦陵博物院收取文化产业总公司资源占用收入90万元未上缴财政。审计提出该问题后,已如数上缴。

3. 账表不符,决算反映不实。2020年,省考古院公车支出68.47万元未在决算报表中反映。

4. 未严格履行公务卡制度。2020年,汉阳陵、省文保院现金列支住宿费等合计7.74万元。

5.未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陕西历博实业总公司2007年以前的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遗失。

6. 培训费计划未按规定报备。2018年至2020年,省文物局机关年度培训计划未报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备案。

7. 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截至202012月底,省文物局机关及下属单位3年以上往来款项合计4271.33万元。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 专项资金滞留263.08万元。截至2020年底,省考古院专项资金111万元、陕历博专项资金15万元、西安碑林博物馆碑林专项资金100万元超过一年未使用;秦陵博物院专项资金20万元超过6个月以上未使用;省文保院专项资金结余17.08万元,未上缴财政。

2. 项目进度缓慢。截至20216月底,省文保院陕西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3个项目均未按期限要求完成。

(四)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少记长期股权投资280万元。截至2020年底,陕历博、汉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均未将投资款项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合计280万元,上述两项国有资产投资均无收益。审计提出该问题后,上述单位已补记长期股权投资。

2. 少计资产。截至2020年底,省考古院未将考古工作站房屋等计入资产账,涉及金额1186.62万元;秦陵博物院大门建设及广场环境改造等工程项目均于2019年完工并投入使用,未进行暂估入账。审计提出该问题后,上述单位已补记资产。

3. 固定资产账账不符。截至2020年底,西安碑林博物馆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与资产卡片账余额相差464.22万元。

4. 未定期进行清查盘点。2020年,省文物局机关未对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

5.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且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截至2020年底,陕历博对已拆除锅炉房等未办理相关处置审批手续,未按要求冲减固定资产,涉及金额935.54万元。

6. 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陕历博将20171月省文物交流中心与陕历博合并时接收的部分物资在库房存放,闲置4年未处理,涉及金额45.94万元。

7. 限额以上政府采购项目未招标。20181018日至2020117日,陕历博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与上海中城卫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安保服务协议,支付安保费1204.81万元。

8. 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020年,省文物局机关未在省财政规定的定点、协议供货单位办理有关采购业务,合计20.83万元。

9. 未严格核查保安人员到岗人数,安保人数未达到合同要求。陕历博与西安中城卫安全防范有限公司签订20171018日至2022117日期间安保合同,陕历博未对派驻保安大队人员情况进行核查,直接按照合同约定人数支付安保费3104.62万元。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超范围发放劳保用品金额合计61.02万元。202020216月底,秦陵博物院、陕历博超范围发放劳保用品,涉及金额38.21万元。

2. 无依据购买服装4.22万元。2020年,陕历博为参加省文博系统讲解比赛人员购买服装支出共计4.22万元。

3. 无依据超范围列支慰问费等87.15万元。20182021年,省文物局机关、陕历博无依据发放慰问费等76.62万元,西安碑林博物馆无依据报销会议费、培训费等10.53万元。

4. 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12018年至2020年,省文保院违规占用企业车辆2辆,审计提出后已归还占用车辆。

22018年至2020年,省文物局机关公车使用台账记录不完整。

(六)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秦陵博物院对原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办理社会养老统筹和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未整改,2018年至2020年退休职工工资及医药费仍由陕西秦始皇陵博物院文化产业总公司支付;已改制或停业的所属单位省古建设计研究所、省文物保护中心古建公司未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制定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预算定额管理制度和考古发掘收费标准,规范考古收费管理;对未建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运行监控制度并开展相关工作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审核,以及支出的绩效管理和财务验收工作,保证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对超预算列支87.47万元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督促涉及的下属单位科学完整编制预算,严格执行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控制相关费用支出;对未上缴非税收入282.08万元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督促陕历博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对账表不符,决算反映不实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决算管理规定,确保账表相符;对未严格履行公务卡制度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督促下属单位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对未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督促陕历博加强对利博实业的财务监管,做好资料保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培训费计划未按规定报备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按照要求,履行相应报备手续;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机关并督促下属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清理;对专项资金滞留263.08万元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加强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收回闲置结余资金,避免资金沉淀,对连续年度结余结转资金量大的项目重新进行申报调整,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督促省文保院、陕历博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少记长期股权投资280万元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投资收益激励考核机制,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权益;对少计资产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督促省考古院及时补记相关资产,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固定资产账账不符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督促碑林博物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组织清查盘点,确保国有产安全完整;对未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组织清查盘点,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且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督促陕历博按照规定,履行处置固定资产报批程序,并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簿;对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督促陕历博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尽快采取措施盘活闲置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损失浪费;对限额以上政府采购项目未招标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督促陕历博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审批程序,规范采购管理工作;对未严格核查保安人员到岗人数,安保人数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督促陕历博对安保人员人数及安保服务费核算事项予以进一步核实,加强对安保大队履约事项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索服务费用和违约赔偿,根据核查结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核查及处理结果函报省审计厅;对超范围发放劳保用品金额合计61.02万元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督促所涉及下属单位加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杜绝滥发财物行为;对无依据购买服装4.22万元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督促陕历博严格报销标准和范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无依据超范围列支慰问费等87.15万元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登记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及下属单位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格履行台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定;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求省文物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按规定彻底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省文物局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应注重制度体系顶层设计,科学制定全省考古规章制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加强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检查,更好地发挥对全省文物行业的引导、组织和监督管理作用;要强化预算管理,切实提升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益,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对本级及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定期对下属单位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财务工作规范运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省文物局高度重视,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制度不完善的问题,省文物局草拟了《陕西省关于加强考古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229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并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制定《陕西省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经费定额管理办法》配套文件,针对考古发掘收费管理问题,省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考古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考古经费预算定额标准进行了规范;对未建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运行监控制度并开展相关工作的问题,省文物局制定了《陕西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全省2019年至2021年度已完工结项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财务验收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全省2018-2020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超预算列支87.47万元的问题,省文物已督促汉阳陵博物院和省考古院,严格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和规范会计业务处理,严格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账务处理;未上缴非税收入282.08万元的问题,秦陵博物院陕历博将所涉及非税收入全部上缴财政;账表不符,决算反映不实的问题,省文物局已督促下属单位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年度预决算和会计核算规范;对未严格履行公务卡制度的问题,省文物局已督促下属单位为未办卡的在职人员补办公务卡,明确公务卡使用范围、报销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对未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的问题,省文物局已督促下属单位利博实业总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历年会计档案进行重新归类存档,安排专人保管,确保会计档案安全完整;对培训费计划未按规定报备的问题,省文物局已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按文件规定及时向省级相关部门上报年度培训计划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省文物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对往来款账目已进行了梳理,制定了资金清理台账,已清理89527.30万元;对专项资金滞留263.08万元的问题,省文物局已督促省考古院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使用途径和时限要求,截至20223全部整改完成;对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省文物局已督促下属单位加快项目进度,3个项目已完成;对少记长期股权投资280万元的问题陕历博、汉阳陵博物院已补记长期股权投资;对少计资产的问题,省考古院秦陵博物院汉阳陵博物院记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账账不符的问题,省文物局已督促西安碑林博物馆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核实,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做到了财务账与资产账数据相符对未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的问题,省文物局已按照文件规定,组织人员对局机关所有资产进行盘点核实,补充完善了部分资产卡片信息,全面摸清了资产现状;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且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问题,省文物局已督促相关下属单位对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下账处理、对余下部分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申请上报,待财政部门批复后,进行账务处理;对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省文物局已督促陕历博对闲置物品进行整理,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置;对限额以上政府采购项目未招标和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省文物局已按要求做好后续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对未严格核查保安人员到岗人数,安保人数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问题,省文物局已扣除西安中城卫保安公司三年履约保证金30万元作为处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超范围发放劳保用品金额合计61.02万元的问题,省文物局已督促历博和秦陵博物院两家单位停止向行政管理人员发放劳保用品;对无依据购买服装4.22的问题,省文物局已督促陕历博收回购买服装,并入库存放无依据超范围列支慰问费等87.15万元的问题,省文物局已督促直属单位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支出用途使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登记不规范的问题,省文物局已督促下属单位限期归还违规使用的车辆,并按照相关规定完善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省文物局已针对秦陵博物院对原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办理社会养老统筹和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已改制或停业的省古建设计研究所、省文物保护中心古建公司未办理相关注销手续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目前正在整改。




陕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预算执行

及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陕西省审计厅(以下简称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191016日至126日,对陕西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陕中大)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陕中大基本情况

陕中大是隶属于省教育厅的二级预算单位,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学类院校。现有22个党政职能处室,14个院系,2018年编制数量1006人,截至2018年底在职教职工983人,全日制在校生13,439人。

(二)预算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

陕中大2018年会计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收入合计57,926万元,支出合计54,027万元,结转下年3899万元。截至2018年底资产合计144,313万元,负债合计12,977万元,净资产131,33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及其效果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未及时解缴非税收入2474.49万元。2016年、2017年,陕中大学费、住宿费等收入907.04万元、1567.45元未及时解缴财政,合计2474.49万元。

2. 部分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虚列支出10,353万元。

12018年陕中大收到“陕中大博物馆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在资金未使用的情况下,年底虚列教育事业支出,将资金从财政零余额账户转入直属单位。

22018年陕中大收到“中央支持地方”等项目经费6689万元,支出253.29万元,结余6435.71万元,资金结余率96%;部分专项经费无依据直接列支,致使专项经费支出反映不实,涉及金额353万元。

(二)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未经审批自行采购182.5万元。2018年陕中大采购中央空调、会议室音频系统等合计182.5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2. 少计提济困助学金299万元。2018年陕中大应计提济困助学经费600万元,实际计提济困助学经费301万元,少提299万元。

3. 对食堂的补助政策不到位。2018年陕中大应补贴学生食堂90万元,实际未拨付学生食堂这部分资金,而是学校饮食中心按照营业额的1%,库房领用材料的5%,面粉每袋补助10元,粳米每袋补助15元,调和油每桶补助16元,菜油每桶补助17元的标准对各摊位进行补助,全年共计补助补贴88.1万元。

(三)重要建设项目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1. 陕西中医药博物馆项目进展缓慢,建设资金闲置。陕中大陕西中医药博物馆项目,省发改委20163月批复立项,截至2018年底,项目累计到位资金12,0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0.42万元,完成投资0.2%,建设资金结存11,969.58万元;项目从立项到审计期,历时3年多,尚未开工建设。

2. 代建代管房屋资产管理不规范,计价和账务处理不合规。截至2018年底,陕中大2015年购入所属和直属单位代建代管的后期临床教学基地房产,涉及资金10,613.4万元计入固定资产。

(四)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 违规收取学生毕业证书押金。陕中大继续教育学院违规收取445名委培学生管理费作为毕业证书押金,共计1,215,096元。

2. 超标准报销出国费用13,213.50元。2018年,陕中大5人前往俄罗斯执行友好访问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任务,超标准报销出国费用13,213.50元。

3. 部分会议费报销不合规。2018年陕中大列支会议费4笔,涉及金额49.02万元,无会议审批、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预决算等资料。

4. 部分差旅费支付未执行公务卡结算。2018年陕中大报销差旅费7笔,涉及金额16.89万元,未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5. 票据管理不规范。截至2018年底,陕中大领用非税收入票据4份,涉及非税收入4.66万元未及时上缴;领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1本,收入0.99万元未上缴,坐支0.85万元;开具饮食中心自制收款收据收取租金收入11.61万元;5份非税收入票据涉及金额4.05万元无开票日期,2本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存根丢失。

6. 大额支付现金。陕中大饮食中心20181万元以上现金支付押金和培训费,涉及8笔,金额16.74万元。

7. 银行账户管理不合规。

1)中国银行学生贷款专户和长安银行借贷款专户单位法定代表人改变,未及时办理变更银行开户许可证手续。

2)无贷款业务开立中国银行贷款保证金专户和长安银行贷款保证金专户,且无开户许可证。

3)长安银行借贷款专户未经省财政厅及人民银行审批备案,2015年省财政厅要求撤销该账户,陕中大至今仍保留该账户。

8. 职工住宅楼支出占用教学楼建设资金1155.03万元。截至2018年末,陕中大南北校区职工住宅楼工程实际完成投资30,209.44万元,职工已缴款29,054.4万元,学校垫支1155.03万元。

9. 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资金2078.75万元。

10. 少收缴学费415.83万元。

11. 少计长期投资602.02万元。陕中大对校办企业陕西中医学院制药厂长期投资599万元,校产处长期投资3.02万元,上述投资2016年至2018年未在学校长期投资核算。

12. 对外房屋出租管理不规范。陕中大出租南北校区商业用房,部分承租人未按合同要求按期缴纳房租,截至2018年底共欠缴109.38万元。

(五)下属单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陕西中医学院制药厂新区项目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陕西中医学院制药厂新厂区项目建设,备案项目总投资31,000万元,截至2018年底,项目建设到位资金2715万元,资金缺口28,285万元,尚未开工建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及时解缴非税收入的问题,要求陕中大今后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解缴非税收入;对部分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陕中大纠正违规行为,今后加强专项预算支出管理,据实列支项目支出;对未经审批自行采购的问题,要求陕中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对少计提济困助学金的问题,要求陕中大按规定足额计提济困助学金,规范会计核算,确保国家救助贫困学生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对食堂的补助政策不到位的问题,要求陕中大切实落实对食堂的优惠政策,保障学生食堂价格平稳;对陕西中医药博物馆项目进展缓慢,建设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陕中大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快建设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代建代管房屋资产管理不规范,计价和账务处理不合规的问题,要求陕中大调整虚增固定资产账务,加强代建代管资产计价管理,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对违规收取学生毕业证书押金的问题,要求陕中大纠正违规行为,尽快清理退还已收取学生的毕业证书押金,杜绝此类现象的再发生;对超标准报销出国费用的问题,要求陕中大对出国费用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并将清查结果书面上报省审计厅,今后认真执行因公出国的管理规定,细化出国经费预算,按规定进行公示,严格因公出国费用报销审核,不得超标准报销费用;对部分会议费报销不合规的问题,要求陕中大今后要加强和规范会议费报销管理,严格按规定报销会议费支出;对部分差旅费支付未执行公务卡结算的问题,要求陕中大严格执行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支出报销行为;对票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陕中大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健全票据管理财务内控制度,规范票据管理和使用行为;对大额支付现金的问题,要求陕中大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今后规范现金结算支出行为;对银行账户管理不合规的问题,要求陕中大加强银行存款和贷款账户管理,按规定及时办理法人变更手续,清理撤销违规开立的账户,并对资金长期沉淀且未使用的账户进行清理;对职工住宅楼支出占用教学楼建设资金的问题,要求陕中大加快住宅楼财务决算工作,按决算造价补收职工集资建房款,及时归还占用的教学楼建设资金;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陕中大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往来账款清理力度,保证各项资产和负债的真实、安全;对少收缴学费的问题,要求陕中大加强对学生欠缴学费的清收工作,确保非税收入的安全;对少计长期投资的问题,要求陕中大按规定补记长期投资,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对外投资情况,加强资产收益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对房屋出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陕中大加强对外房屋出租的招标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出租收入合同,确保出租收入完整,杜绝国有资产收入流失;对陕西中医学院制药厂新区项目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要求陕中大加强对新厂区建设的项目管理,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加强招投标管理,三是加强预算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陕中大领导高度重视,逐条进行分析,落实审计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对未及时解缴非税收入的问题,陕中大已于次年年初上缴了非税收入;对部分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虚列支出的问题,陕中大认真分析预算执行缓慢原因,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与学校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加快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和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对未经审批自行采购的问题,陕中大修订了《陕西中医药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校内部门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从2021年起严格按照省政府颁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执行;对少计提济困助学金和对食堂的补助政策不到位的问题,陕中大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在2020年已按事业收入6%提取济困助学金,并按补助金15%补贴学生食堂,审议了《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食堂平抑基金管理办法》,保障学生食堂价格平稳;对陕西中医药博物馆项目进展缓慢,建设资金闲置的问题,陕中大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同推进项目建设,提前筹划二期工程,确保按计划实施;对代建代管房屋资产管理不规范,计价和账务处理不合规的问题,陕中大制订了财务决算方案,待财务决算完成后,对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拟定了代管资产管理办法;对违规收取学生毕业证书押金的问题,陕中大已将收取的押金全额退还当事学生,并加强对外合作办学业务的管理;对超标准报销出国费用的问题,陕中大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自查整改,责成相关人员退缴费用,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调离岗位,全面修订完善了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对部分会议费报销不合规的问题,陕中大已将违规列支费用收回财务处,制定了《陕西中医药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部分差旅费支付未执行公务卡结算的问题,陕中大积极协调银行为全校职工办理了公务卡,印发《关于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业务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对票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陕中大制定《陕西中医药大学票据管理办法》,严格票据领用、开具、收缴、销毁工作;对大额支付现金的问题,陕中大制定《陕西中医药大学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现金支付制度;对银行账户管理不合规的问题,陕中大已完成专户法定代表人变更,已清理违规开立的账户,并对账户法人情况进行自查,现有账户手续齐全;对职工住宅楼支出占用教学楼建设资金的问题,陕中大已回收职工住宅楼建设款,成立了安置楼分户决算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分户决算工作;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陕中大已对往来款项进行分类清理,下发往来账款催收报账通知,修订《陕西中医药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对少收缴学费的问题,陕中大对学生学籍进行核实,对欠费进行核实清理,加大学费催收力度,已收回欠费的92%;对少计长期投资的问题,陕中大已责成校办企业调整固定资产账,并制订委托资产管理办法,手续正在办理中,加强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政策协调,妥善完整管理国有资产;对房屋出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陕中大对拖欠房租的租户,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规范房屋出租招标,对经营户实行考核,不断优化细化日常服务管理,建立租金缴纳台账,定期开展租金缴纳巡查督查;对陕西中医学院制药厂新区项目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陕中大已足额筹集到一期建设资金,该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期单体建筑项目于20227月完成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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