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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9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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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726U/2020-00482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审计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9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0-06-03

                              类别:B

    签发:赵宝田                陕审函〔202083

陕西省审计厅关于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

39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云鹏委员:

您提出的《发挥审计委员会统御审计工作的作用,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审计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审计全覆盖情况

2018年年底,中共陕西省委组建审计委员会,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直接受省委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委员会领导和委员,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等主要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我省审计领域重大工作,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发挥审计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2019719日,陕西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研究部署审计重大工作,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审计委员会、各级审计机关,切实把中央提出的消除监督盲区,做到应审尽审新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据此《意见》,2019年度陕西省审计厅对省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一级预算单位开展了审计全覆盖,重点实施了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重点民生资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取得了一定成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我们继续深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继续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将审计工作延伸到所有使用、支配和管理公共资金的项目和单位,做到党中央重大政策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经济社会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审计卫士利剑作用。

二、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委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2019年陕西省审计厅成立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监督指导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指导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同时,2019年度陕西省审计厅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专项审计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取得了较好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全力助推审计全覆盖。目前,正在制定《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努力提高内部审计服务工作大局的质量和水平。

三、关于发挥社会审计作用情况

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者构成了既分工又协作的审计监督体系。近年来,陕西省审计厅高度重视社会审计参与国家审计工作。在具体实施审计项目中,积极吸收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国家审计。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度由120家社会审计组织、212名社会审计人员参与了国家审计项目,很好地发挥了社会审计的监督作用。

随着审计全覆盖的全面推进,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显现,购买审计服务力度必将加大。下一步,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依据《国务院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积极构建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监督大格局,在严格落实准入制度的基础上,对那些点多面广、专业技术程度高的审计项目,积极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让社会审计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陕西省审计厅

                     2020526

(联系人:魏志亮    联系电话:139919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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