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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0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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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726U/2020-00484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审计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5-16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0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0-05-16

                          类别:B

    签发:赵宝田                陕审函〔202084

陕西省审计厅关于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

40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云鹏委员: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于审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财政预算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预算管理工作,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作为财政支出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积极推动现代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健全。早在20132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34号)提出:稳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改革、全面实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切实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力度、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责任、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近年来,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持续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通过细化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建立完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强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等方式积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审计机关始终密切关注和及时揭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断优化和提升,积极推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到位。

随着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公众对政府治理要求的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仍存在着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项目不够透明、个别专项资金项目推进慢等问题;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效益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省委、省政府决策的有效落实,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存在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供给水平、优化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更充分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政府于20188月印发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政发〔201825号),对于专项资金设立与退出、专项资金预算分配与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等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和要求。省委、省政府20191月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3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审计机关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吸纳贵委员的建议,在每年的财政同级审中,持续关注优化完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陕西省审计厅

                                202058

(联系人:闫波    联系电话:1538942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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