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陕西省审计厅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726U/2024-00002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机构 ] 省审计厅 [ 发文日期 ] 2024-01-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审函〔2024〕10号
[ 名称 ] 陕西省审计厅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陕西省审计厅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4-01-15

陕西省审计厅

陕审函〔202410



陕西省审计厅

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陕西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我厅对今年以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政治机关定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全厅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本部门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法治工作均上厅党组会研究,定期部署推进,将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审计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成立了厅长为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一把手”亲自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检查指导全省审计机关普法和依法审计工作,积极推进全省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和审计质量提升的格局。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2023年厅党组集中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19次。组织全厅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省法律知识考试,参加率100%,合格率100%,获通报表扬。利用厅机关集中整训,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等法治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工作的能力。

(三)夯实法治建设目标责任。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制定了2023年度审计法治工作计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对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处室的工作责任,利用多种形式积极推动审计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审计机关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各部门法治宣传、培训、考试等各项工作作出安排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每年向审计署和省政府上报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高质量完成审计监督各项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总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各个环节,始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聚焦主责主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统筹省市县三级审计力量,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体系,确保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实现了审计全覆盖纵向与横向相统一、有形与有效相统一、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的审计监督大格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省级重点项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秦创原等政策落实审计,取得良好效果。截至202312月底,全省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6727个,审计促进整改落实金额88.04亿元,其中:增收节支38亿元,促进拨付28.53亿元,挽回损失3.3亿元。审计工作受到党委、政府和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发挥了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作用。

(二)完善审计法规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1. 推动审计立法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审计法,启动了《陕西省审计条例》制定工作,已被省人大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计划。

2. 强化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依法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严控发文质量和制发程序。加强对全省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好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等部门立法协调工作,截至202312月底,完成立法协调工作36项。

3. 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依据审计署权责清单,修订了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在省政府权责清单统一管理平台调整完善了审计机关权责清单,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建立了公开、动态调整、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实现了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

4. 梳理、精简和完善审计业务管理制度。为推进审计工作科学、效率管理,持续推进厅机关管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规范审计执法行为,2023年已修订33项制度。

(三)健全审计机关行政决策制度

始终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审计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厅党组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机关重大决策、重大政策出台、重大工作、重大人事,充分征求厅领导、各处室和法律顾问意见后上会研究,截至202312月,召开党组会41次,专题研究审计法治工作5次。邀请法律顾问提供专业咨询5次。

(四)健全审计执法工作体系

1.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2023年与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联合印发《陕西省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推进纪巡审“三类监督”全领域、全周期、全方位、全要素贯通协同。深度参与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配合省纪委监委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十四届省委第三、四轮巡视期间做好审计配合,在榆林市开展“巡审联动”试点,形成监督合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审计署纪检监察组任洪斌组长来陕调研期间,对我省纪巡审贯通协同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2. 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等制度机制,积极探索“上下贯通、前后一体、左右协同、内外联动”的大审计格局,推进全省审计“一盘棋”。对重要审计情况、重要审计报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其处理意见等,及时向上级和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以及审计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结果运用、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处理等审计监督重大事项。截至202312月,共向中央审计委员会和中央审计办报告重大事项13次;向省委审计委员会上报审计要情、专报76篇。

3. 完善审计执法约束。加强审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审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为厅机关231名执法人员办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扎实开展研究型审计,加强对审计工作各环节的调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制定《陕西省审计现场管理办法》,上线审计全流程管理系统,提高审计执法监督管理效率和质量;全面实行审计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审计工作的登记、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审计干部违规打听、干预审计工作行为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4.创新大数据审计方式。基本构建“全省大集中”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审计模式,先后制定出台项目建设、数据管理、网络安全和运行维护等制度。构建了以“金审工程+陕西创新”深度融合为特点的“陕西特色审计应用体系”,建成“陕西审计云”,初步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金审工程运维服务,完成13个行业的审计数据规划编制,实现了数据定期采集、集中分析、统一管理和共享的数据一体化应用,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工作质效。

5.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动党中央关于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地见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完成公职律师年检备案,签订专业法律顾问合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厅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了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8次,审查修改法律文书、重大合同12次,发挥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6. 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健全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总体格局,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确保整改质量,深化标本兼治。制定《陕西省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试行)》,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提高审计整改工作质效。按照省委书记赵一德关于审计整改“钱”要全力追回、“人”要严肃处理、“改”要坚决到位、“治”要系统集成,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屡审屡犯的行为及时移送处理的指示要求,依据《陕西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实施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开展整改“回头看”,共涉及173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95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784个问题,促进上缴、拨付、盘活、追回资金总额150.93亿元,完善制度398个,移送问责处理115人。1226日,向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全省审计整改情况。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我厅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主动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向省人大报送修改《陕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监督条例》相关条款。加强对全省审计机关参与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提高审计机关复议工作能力。认真执行审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截至202312月,我厅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出庭应诉事项。

(六)健全审计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加强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我厅加强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实行三级复核审理、审计会议审定制度,严格落实分级质量控制责任,确保审计机关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开展了对商洛市、汉中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质量的检查,强化对审计人员遵守法律和执行职务情况的监督。制定了《陕西省审计厅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问题责任人员严格追究审计执法过错责任。

2.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组的监督,认真回应监督意见和建议。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制度,配合省人大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2023年办理政协提案1件;坚持审计进点公示制度,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群众监督;健全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公开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审计违法行为。

3.全面主动实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在门户网站公开预算、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权责清单、审计结果公告8期、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报告及整改报告等内容。

4.全面加强依法审计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开展审计法治专题培训,组织了宪法、审计法、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结合厅机关季度学习整训,开展提高审计执法和审计质量为内容的专题培训。给审计人员配发《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律法规向导》等专业书籍,建立电子法规库方便审计人员查阅。要求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

5. 加强对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举办2023年度全省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和“三能”本领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20家省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工作,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组织开展社会中介机构全面教育提醒培训会,从审计法、审计程序、审计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培训,充分调动社会审计力量,提升社会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优势互补,减少审计监督盲区,拓展审计监督深度和广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我厅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审计立法工作进展缓慢。《陕西省审计条例》还处于调研阶段,调研后提交省人大预备审议。二是人力短缺。审计工作繁重和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一直存在,导致审计执法能力水平不足、创新不够。三是县(区)审计局法制专业力量薄弱。审计干部的能力和素质跟不上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大部分市县审计机关未配备公职律师。四是审计全覆盖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还有欠缺,审计人员大数据审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4年工作重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履行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本部门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法治工作均上党组会研究。坚持党中央强调什么,省委省政府部署什么,审计工作就聚焦什么,以实践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六个聚焦”和赵一德书记“五个紧盯”的要求,系统研究和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深刻领会“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总基调和“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中,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全省审计工作“一盘棋”,聚焦审计监管主责主业,开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财政审计、企业和金融审计、民生审计、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国外贷援款项目等领域的审计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到权威、高效,全面覆盖。

(三)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坚持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提升审计监督成效。按照《陕西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陕西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检查考核办法》《陕西省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试行)》,实施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开展整改“回头看”,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确保整改质量,深化标本兼治。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达到“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面”的效果。

(四)健全审计法规制度,完善贯通协调机制。高度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继续加强与省人大、省司法厅的沟通联系,争取早日出台《陕西省审计条例》。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协同,推动各类监督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形成监督合力。

(五)加强审计执法,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全省审计执法监督和业务指导,严格落实审计复核审理制度,不断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和审计执法水平。牢固树立依法审计、文明审计的清正形象,时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准绳,完整准确全面揭示反映审计发现问题。当好“经济卫士”,积极推进审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贡献审计法治力量。




陕西省审计厅

202419























厅内分送:厅领导,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存(2)。

      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审计厅版权所有主办单位: 陕西省审计厅

陕ICP备17007604号-2网站标识码:6100000056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