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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学习提高素质 建制度约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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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学习提高素质 建制度约束行为

时间: 2009-05-06 00:00

审计事业的稳步健康发展,离不开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支持与保障。而要培养造就一支能攻坚克难,敢打硬仗的审计干部队伍,提高素质与强化作风是关键因素。为应对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形势和日益艰巨繁重的审计工作任务对审计队伍建设发展提出的现实要求,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近年来我厅在干部队伍建设中从抓学习提高素质,建制度约束行为入手,着力培养打造一支能力强、作风硬的高素质审计干部队伍,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从审计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教育培养规划,通过有计划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审计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为优质高效完成好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奠定基础。一是根据审计事业发展需要和审计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并制定分阶段、分层级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对省厅和基层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人才数量标准进行合理预测,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发展目标,对人才队伍建设的规模、结构、比例、布局,资源的整合、利用、开发,干部的知识、技能、学历、职称的提升、优化等进行统筹设计规划,重点组织安排,先后制定了《陕西省审计机关2008年至2010年教育培训规划》和分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为审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知识储备和人才保障。二是针对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审计力量的薄弱点及人才需求的关键点,进行有针对性教育培训,解决影响制约审计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有效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效率奠定基础。近二年来,我厅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和委托办学等形式先后举办了3期计算机中级审计培训班、3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培训班、2期外资审计培训班,2期经济责任审计培训班和6期高、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职称培训班,培训省、市、县审计干部近千名,初步解决了专业审计人才短缺和基层审计力量不足问题。三是以人为本,按照干部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客观需要,有针对性的鼓励引导审计人员进行自我学习教育提高,通过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等途径,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文化素养,在拓展个人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强化了机关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了审计工作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审计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近年来,我厅先后有超过六分之一的人员通过参加在职学习教育,提高了综合文化素质,提升了原有学历层次。有四分之一的审计人员取得了包括高级审计师在内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两个以上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根据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发展及人才培养的内在需要,建立经常性的学习研讨和互动交流制度,在学习中拓展视野,强化素质,在互动交流中启发思路,提升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立经常性的定期学习交流制度,实行处室(支部)每周组织一次以时事政治、政策法律、制度规章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学习;党组中心学习组每月进行一次以会议精神传达、时政形势分析和政策理论研讨为主要内容的集体研讨学习,厅机关干部职工每季度开展一次以综合业务理论知识、专题讲座辅导和审计业务工作研讨交流为重点的全员交流互动学习,通过分层次、分专题的经常性学习研讨交流,有效拓展和启发了审计人员的工作视野和思路,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现实问题,深化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二是实行厅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专题学习辅导讲课和审计业务骨干登台交流研讨审计工作实务制度。近年来,我厅一直坚持实行厅党组和班子成员年度内每人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和业务特长为全厅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专题学习辅导讲座,审计业务处室的专业技术骨干登台演讲介绍工作中进行探索创新的做法和体会等学习交流制度,促进了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化发展。三是实行以处室为单位的以老带新结对子学习互助制度。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指派一至两名能力强、资深年长的老同志与新进机关或轮岗不满一年人员签订“传、帮、带”结对子协议,老同志向新进人员传授工作经验和业务技能,年轻同志向老同志手把手教练计算机操作技能,期满后由人事处根据结对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达不到要求的,扣减处室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分值。此举有效提高了新进人员的工作能力,缩短了熟悉适应期限,增强了教学双方互帮互助的学习动力,做到了取长补短,相互提高,共同进步。

三、从审计事业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抓管理,明纪律,严作风,培养造就能打硬仗的高素质审计干部队伍。

一是根据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出发,从强化激励引导机制入手,制定了《陕西省审计厅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补充规定(试行)》和《陕西省审计厅审计组长任职资格试行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把具备高级以上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计算机中级应用技能、审计组长任职资历等条件作为提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的前提条件,对原先提拔任用但不具备新规定要求条件的现任处级领导职务,限定期限达到上述条件,否则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二是根据审计工作的性质和特点,严格作风纪律要求,从强化惩戒约束机制入手,制定了《陕西省审计厅审计廉政纪律八项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四项补充》及《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文明审计公约》等相关制度规定,并实行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发现查处的违反审计廉政纪律八项规定要求的人员,除按照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如下处理:经济上侵占了被审计单位利益的,要如数退还,处室、单位领导要登门赔礼道歉。属严重违纪的,给予责任人政纪处分或建议给予党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或建议开除党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属重复违纪的,加重处理,给予政纪处分或建议给予党纪处分。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违反廉政纪律规定的处室、单位,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责令辞职或免职处理,对分管领导提出批评。三是从健全完善干部管理工作机制需要出发,强化人才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分别由人事处和监察室牵头组织对全体干部职工“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处以上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及审计人员执行廉政工作纪律情况等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对排名前10位的人员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排名后10位人员由分管厅长和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切实增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为干部的全面健康成长奠定基础,提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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