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计局党组围绕审计职能,进行权限梳理、确认、登记,共查出12个廉政风险点,其中,部门风险4个、岗位风险8个,并进行了风险等级评定,落实了风险防控措施和责任人,进一步夯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全面排查定等级把握关键。该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不廉洁行为或诱发腐败的风险点依险设防。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大小和危害程度评定标准,评定出一级风险5个、二级风险5个、三级风险2个,并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重点防控,看死盯牢,确保不出问题。
落实措施定人员夯实责任。对排查出的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因公因私费用,接受被审计单位的馈赠,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或进行利益交换;不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隐瞒或减轻、淡化举报和发现的不廉洁问题;对审计查出问题隐瞒不报或私自删除;替被审计单位打探消息或牵线搭桥,向被审计单位通风报信;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对明显存在问题不进行认真查处;违反印章管理等12个廉政风险点分别落实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坚持廉政与效能巡查,加强审计复核,认真执行审计人员查处问题及成果登记制度,实行审计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和审计回避制度,严格执行信访举报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参与被审计单位活动登记报告制度,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审计工作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等防控措施,并落实了相应业务股室负责人、审计组长或特殊岗位人员为廉政风险责任人,夯实廉政责任。
一案双查倒追责严肃执纪。规定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和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主管责任,凡是出现不廉洁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