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旬邑县审计局在全面执行审计署提出的新“八不准”和省厅四项“补充规定”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年初制定了《关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意见》、《关于落实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督》等相关文件,建立了廉政会议制度,廉政谈心制度,用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从审行为,局党组严抓“两个责任”落实,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具体负责,率先带头抓落实。支持局纪检组正确履行职责,减少一般事务性、业务性的工作,有效促进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发挥。
二是强化学习,开展廉政教育。局党组科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重点围绕中央、市、县级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组织全局同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廉政逢会必讲,廉政警钟长鸣。
三是凝心聚力,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积极打造和谐共融、团结共进的领导班子,充分发挥“火车头”带动作用;坚持“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局务会议制度、办公会议制度等,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坚持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在机关干部大会上报告领导班子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坚持廉政谈话制度,采取党组书记同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负责人与股员之间的方式进行谈心谈话,确保干部职工健康成长,审计事业健康发展。
四是立足自身,抓好廉政促审计。通过实行审计公示、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反馈意见单、聘请行风监督员监督、到被审计单位回访等多种形式,实地了解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情况,对审计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切实转变审计机关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审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年末共对50个被审计单位进行了廉政回访,普遍反映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