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安县审计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党组的职责所系、正本所在,切实担负起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有效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领导带头推进。一是带头安排部署中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二是带头制定细化“两个责任”考核指标、工作落实机制。三是带头落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四是带头执行工作纪律“五项制度”和审计执法“八项制度”。五是带头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建立健康顺畅的监督机制。
二、检查考核推进。一是实行值周带班检查制度;值周领导每周检查工作纪律“五项制度”执行情况。二是实行分管领导督促检查审计执法“八项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三是实行主要领导检查机关后勤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四是实行纪检组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五是实行工作周检查、月统计、季评比、年考核制度。
三、评价监督推进。一是实行邀请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担任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制度,对审计人员执法进行社会监督。二是实行审计反馈制度,对审计人员执法情况进行反馈。三是实行述廉评廉制度。主要领导在纪委全委会上述职述廉接受纪委委员质询,其他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在职工会上述职述廉接受职工评价打分。四是实行审计回访制度,深入被审计单位回访,监督检查审计组成员及其分管领导廉政执法情况。五是推行特约审计监督员制度,邀请社会各界十二名廉政监督员对审计执法进行监督,定期反馈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