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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审计局制定出台廉政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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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审计局制定出台廉政谈话制度

时间: 2022-08-30 09:50

近日,澄城县审计局为加强对审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审计机关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全县开展的第五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制定出台了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分为定期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四种类型,谈话方式采用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相结合。

一是定期廉政谈话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每半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股室负责人与本股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实施前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局监察室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组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定期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作风建设、廉洁从等规定执行情况

二是任职廉政谈话对新任职的副科级领导干部,由局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对新任职的股室负责人,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对新进人员(包括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入干部等),由局监察室进行入门廉政教育谈话任职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指出廉政风险点,提出要求和希望。

三是提醒谈话针对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被审计单位、群众来信来访或举报、投诉中反映的有关问题,由局主要领导与审计干部个人进行提醒谈话;在重大审计项目实施前分管领导与审计人员集体进行提醒谈话;在临近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或操办婚丧喜庆等重要节点,由局监察室与审计人员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

四是约谈。根据掌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出谈话对象在履行主体责任,执行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或有群众反映经调查发现存在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对其进行约谈分管领导约谈,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对股室负责人其他审计人员约谈,由该股室分管领导负责。及时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不接受告诫、劝勉,仍我行我素,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上报县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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