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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审计局筑牢投资审计廉政“堤坝” 汇聚清廉机关建设“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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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审计局筑牢投资审计廉政“堤坝” 汇聚清廉机关建设“廉动力”

时间: 2024-10-28 09:56

清廉机关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镇巴县审计局着力培植廉政文化,注重监督管理 ,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贯穿投资审计全过程 ,构建投资审计廉政“堤坝”,助力清廉机关建设

强化责任担当,夯实清廉根基。局党组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审计署投资审计转型的要求,围绕健全完善制度、规范社会中介管理使用,积极推动投资审计转型发展、稳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有序开展。定期召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专题廉政建设会议,全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讲授廉政党课、党纪党规学习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投资审计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算清政治账、经济账、人生账 ,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进行廉政提示,教育引导投资审计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廉洁从审的思想基础。

强化机制建设,护航清廉审计。以投资审计“三个转变”为抓手,围绕制度建设和项目组织推动投资审计转型发展。根据中、省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和审计署“三个转变”要求,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县本级废止相关法规文件2份,修订完善法规文件4份;先后出台了《镇巴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镇巴县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的补充办法》《规范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流程》《镇巴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镇巴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考核实施办法》等制度。同时,根据上述规定将项目分类进行管理,制度落实和政府投资审计管理情况纳入经济责任、述责述廉审计以及专项审计调查等关注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廉洁从审行为,守护“廉政生命线”。

强化监督管理,筑牢廉政“堤坝”。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把好中介机构“准入关”,强化审计过程“管理关”,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关”,提高审计质量。一是规范选用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流程》,依法规范选用参审中介机构,对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投资项目审计报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未达到限额标准的投资项目,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组织有项目建设单位参与的自主采购、公平、公正、公开确定中介机构。二是建立管理台账,抓实考核结果运用。将诚实守信、执业水平、配合程度、廉洁自律、完成时效、审计质量等全方位、各环节纳入管理台账,实现全程监管。三是建立“黑名单”,强化责任追究。对考评靠后,质量较差,未按县投资审计规定开展工作、不符合县投资审计要求的中介机构予以通报并淘汰;对违反廉洁审计规定的行为,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四是高标准打造“清廉镇巴、阳光审计”党建品牌,开展审前廉政谈话、发送廉政提醒函、深入被审计单位进行廉政回访,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实行“双举报”,张贴廉政公告,设立廉政监督员等方式,筑牢审计人员廉洁思想防线。近年以来,召开投资审计专题廉政会议8次,开展审前廉政谈话24次,发布工作提醒函30余次,警示审计人员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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