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2日,厅机关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机关”。为了进一步加强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审计工作和机关管理再上新台阶,现就2006年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6年,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实践,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以班子建设为龙头,紧紧围绕落实“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加强审计机关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为保持 “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而不懈努力。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1、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每一项重大部署,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建设一起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党组成员要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主动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班子成员之间以诚相待,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对工作敢抓、敢管、敢于承担责任。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和审计一线,及时解决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通过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要形成一个团结和谐、坚强有力、清正廉洁、真抓实干、不断创新的战斗集体。
2、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和安排。学习要在理论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取得实效。
3、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廉政制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廉政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廉洁自律,并抓好分管处室的廉政建设。加强对审计监督检查权和处理处罚权的制约和监督。继续坚持在审计组设立廉政监督员,实行廉政纪律回执单、廉政查询和廉政纪律公示等制度,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开展以“家庭助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审计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廉洁审计的意识,筑牢反腐倡廉防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维护审计机关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注重个人素质和工作实际,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干部选拔的透明度,切实做到任人唯贤。按照“以骨干带全员,以重点带一般,以考试促培训”的原则,加强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学历教育。厅机关要制订培训计划,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干部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有明显提高。
5、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工作。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局性工作规划。厅党组经常分析研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文明机关工作,把握创建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创建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6、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机关活动。坚持把创建“三型”机关活动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全面建设的整体协调发展。
(二)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审计任务
1、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最高目标,强化审计管理,加大审计创新力度,严格审计执法,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2、围绕落实“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围绕促进公共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深化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二是围绕促进加强宏观管理,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行业、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三是围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企业审计。四是围绕促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审计。五是围绕促进提高执政能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进一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3、积极参加上级或省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争先创优、考核评比和各种竞赛活动,力争榜上有名。
(三)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1、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的工作。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机关党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要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主题实践活动,重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抓好以党支部建设为重点的“固本强基”工程,今年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党支部达标。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六月底以前,要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增强党内团结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及时选派支部书记参加省直工委党校举办的支部书记培训班,提高支部书记抓支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积极慎重的方针,发展新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指定专人进行重点培养,并及时安排参加省直工委党校举办的入党前培训。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坚持不懈地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到重要位置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安排学习计划,加强检查考核,切实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深入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活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审计法》,及时组织开展学习研讨会、学习心得交流会。通过学习讨论和交流,注重培养审计干部树立五种意识: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的执法意识;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的奋斗意识;积极进取,勇于开拓的创新意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开展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3、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以热爱陕西、建设陕西、解放思想、加快发展为主题,大力弘扬“依法、求实、严格、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坚持不懈地开展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从政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增强审计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各类创建活动,把民族精神、时代精神贯彻到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全过程。
4、积极发挥群团工作的作用。机关工、青、妇组织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公益事业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按照《全民健身纲要》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积极组队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一些运动项目,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按照审计署审办党委发[2006]46号文件的要求,负责陕、甘、宁三省区审计机关和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兰州特派办职工运动会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
5、按规定足额收缴党费、工会会费,做到党费、会费管理规范,使用恰当。
(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管理
1、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改进机关管理。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机关的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审计行为,使审计工作和机关管理再上新台阶。促进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全面加强处室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做到机关办公井然有序,服务规范。
3、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现代服务制度。
4、开展文明审计礼仪活动,重视机关形象建设。倡导文明审计,培养文明的行为举止,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是构建和谐机关的必然要求。机关各项管理科学、严谨、透明,工作人员仪表、仪容符合规范要求,办公用语文明,热情礼貌,办事公正快捷。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自觉维护稳定。自觉抵制邪教,坚决杜绝干部职工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力争不发生社会治安案件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
6、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建设节约型机关,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以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节电、节水、节油、节办公经费开支为重点,通过强化节约意识,完善节约措施,加快建设节约型审计机关。
(五)加强机关环境卫生建设,积极开展各项公益活动
1、加强机关环境建设,积极改善机关办公和家属区的条件,建立和完善机关卫生、医保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责任。
2、积极参加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爱国卫生运动并达标。
3、经常保持机关办公环境和各类场所整洁、卫生、绿化、美化,做到窗明几净、管理正规。
4、干部职工重视卫生及环境保护,积极参加植树造林和美化机关及家属区等项社会公益活动。
5、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和向受灾群众及困难职工捐款捐物“献爱心”活动。
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厅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屈方方同志任组长,副厅长张海成、总审计师宋宏印、副巡视员汪迎杰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处、法制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等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群同志任主任,吴向荣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创建文明机关的具体工作。
(二)建立创建工作抓落实机制。实行“一把手”对创建工作负总责,抓好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负责分管处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本处室、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责任制。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形成创建工作领导有责、处室有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全厅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处室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争创“先进文明处室”。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创建的自觉性和搞好本质工作的责任感,争创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
(四)严格实行创建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审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与厅机关岗位目标责任一同考核。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签订目标责任合同时,要落实创建工作的内容,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年终进行量化考核。在全年工作总结评比时,将创建活动与评比先进处室、先进工作者挂钩,促进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建领导小组将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有:(1)创建文明处室情况和自查书面总结;(2)完成中心工作情况;(3)政治理论学习及思想道德建设情况;(4)工作作风和内部管理情况;(5)办公室卫生及资料整理情况;(6)其他资料(包括处室建章立制、廉政建设资料、考勤情况、考核手册填写情况等)。对于在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政规定的先进处室和个人,结合年终总结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