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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审计局开展《党内监督条例》党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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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审计局开展《党内监督条例》党课学习

时间: 2016-11-24 00:00

   11月17日下午,留坝县审计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由局党支部书记、纪检组长杨忠禄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了规定,指出党内监督是没有禁区和例外的监督,是民主集中制的监督。

  党组书记、局长谢建斌同志强调:《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首次明确了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任,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责作出规定和提出要求;同时《条例》第三十七条提出了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发现的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的处理做出了规定。他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将学习贯彻《条例》与“两学一做”、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审计工作结合起来,扮演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双重角色,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自身的监督,更好地推动审计事业的发展,助力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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