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11610000016000726U/2017-00511 | [ 主题词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 省审计厅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17-02-22 | [ 发布日期 ] | 2017-02-22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陕政办发[2009]115号),陕西省审计厅是主管全省审计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地方性审计、财经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省政府报告和向省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省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省属重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
4、省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财务收支。
6、市(地)财政决算。
7、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
8、审计署授权审计的中央驻陕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9、省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省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10、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省审计厅进行的审计。
(四)向省长提交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根据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委托开展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市、县(区)审计机关对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六)与设区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市级审计机关,协同办理设区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考核任免事项。
(七)组织对市县(区)审计机关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对社会审计组织的查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7年全省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紧紧围绕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省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加大改革创新,完善审计制度,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一)是加强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宏观调控不断完善。着力监督检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情况。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监督检查行政审批权清理下放、机构改革推进、政府监管职责履行等情况。密切关注影响宏观调控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促进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促进公共资金安全、使用高效。以预算体系建设、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为重点,关注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及公车改革等热点问题,对清理办公用房后出现的大量空置、停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后出现的“烂尾楼”等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建议,防止出现损失浪费。探索对预算执行整体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以行政运行成本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为切入点,积极开展预算执行绩效审计。以预算执行及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为基础,关注执行统一财税政策、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财政体制运行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继续开展预算执行内审自查和审计抽查。
(三)是加强金融和企业审计,促进防范风险、规范经营行为。持续关注地方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以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依法经营,提高管理和绩效水平为目标,加强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审计力度;以深化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促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加强对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力度。
(四)是加强重大投资和利用外资项目审计,促进规范管理、提高效益。认真抓好《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审计,积极开展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按照审计署授权,开展好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
(五)是加强重点民生和环保资金审计,促进改善民生、保护生态。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开展好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六)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履职尽责。认真抓好中央七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围绕履职尽责,全面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和国家经济工作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重大经济工作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等情况。全面推行同步审计,不断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实现离任审计全覆盖。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厅机关设有办公室、法规审理处处、财政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金融审计处、企业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一处、经济责任审计二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监察室、派出市县财政处、派出教育科技审计处、派出农林水利审计处、派出交通建设审计处、派出经济执行审计处、派出经济贸易审计处、派出民政社保审计处、派出外事外贸审计处、派出发展统计审计处、派出国资监管审计处等26个行政处室。厅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审计研究所、报送培训中心、计算机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陕西审计》杂志社。经费由厅机关统一管理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全厅编制286人,其中:行政213人,事业73人;实有250人,其中行政194人,事业56人(含公勤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9月30日,我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13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0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计5272.37万元,支出预算总计5272.37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较2016年部门预算增加789.20元,主要是2017年预算中新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额、审计项目经费增加。
2、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272.37万元,支出预算总计5272.37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2625.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7.0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基本支出894.10万元,项目支出1092.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3.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7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17 年预算5272.37 万元(基本支出4029.44万元,项目支出1242.93万元)。比2016 年部门预算增加789.20万元,增长17.60%。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项)2017 年预算2599.34 万元,比2016 年部门预算增加471.06万元,增加22.13%。主要是因为2017年预算中新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额。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37万元,与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持平。
——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596.83万元,比2016 年部门预算增加98.83万元,增加19.8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
——审计业务(项)支出2017 年预算1047万元,比2016年部门预算增加197.44万元,增加23.24%,增加的原因是我厅2017 年审计工作任务增加,相应增加了审计外勤经费预算。
——审计管理(项)支出2017 年预算66.93 万元,与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持平。
——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393.30 万元,比2016年部门预算下降77.19万元,下降16.41%,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人员工资不再由本单位承担。
——信息化建设(项)2017年预算90万元,与2016年部门预算持平。
——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2017 年无预算。比2016年部门预算下降138万元,下降100%,其主要原因是外资项目审计经费未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
2、教育支出(类)具体使用情况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 年预算148 万元,比2016 年预算增加37.52万元,增长33.96%。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中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的有关要求,需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培训时长。同时为了更好完成全国性审计任务、还需加强对地市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2017 年预算74.58 万元,比2016 年预算数增加54.13 万元,增长264.6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公用经费和离休特需费提标及离休干部医疗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具体使用情况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7 年预算219.39万元,与2016年预算基本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0.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17.64万元。“三公”经费较2016年下降38.26万元,下降29.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经费,另外今年预算按照公共经费定额标准核定,相应经费下降。
1、因公出国(境)费2017 年预算37 万元,与2016年预算基本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36 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8.9万元,降低19.82%。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 年未安排预算,主要是贯彻落实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要求,2017年不再安排公务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 年预算36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9 万元,降低19.82%。主要是本单位按照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实行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另外今年预算按照公共经费定额标准核定,相应的经费预算下降。
3、公务接待费2017 年预算17.64万元,比2016 年预算减少29.36 万元,降低62.46%: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等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另外今年预算按照公共经费定额标准核定,相应的经费预算下降。
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培训费”支出148万元,比2016 年预算增加37.52万元,增长33.96%。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中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的有关要求,需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培训时长。同时为了更好完成全国性审计任务、还需加强对地市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会议费”支出47.78万元,与2016年基本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安排保障本部门机关及下属行政、参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2017 年度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57.41 万元。较2016 年预算增加215.41 万元,增长39.7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没有专项资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审计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审计机关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审计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纪律“八不准”的规定,开展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含按规定支出的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补助)。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指审计机关用于审计课题研究、审计结果公告、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审计机关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自发工资等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开展审计相关工作等发生的其他支出。
附件下载:
全国审计机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