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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内审自查工作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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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内审自查工作全面展开

时间: 2010-04-15 00:00
    按照2010年我省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省审计厅于3月12日召开了省级部门单位内审自查暨抽查工作布置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会后,各单位能主动按照自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自查重点,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全面安排布置。各单位参会人员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作了汇报,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会议有关文件精神,听取了职能部门的专题汇报,结合单位实际,对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省安全厅、省信访局、省地矿局、省核工业地质局和省贸促会等单位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内审自查工作组,并对开展好内审自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确保自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学习,加强对工作组成员的培训。各单位在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的基础上,针对自查工作需要,组织大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专业进行了短期强化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把握不准确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与省审计厅相关业务处的同志进行联系、沟通和咨询。达到了学习规定,把握标准,提高能力的目的。
  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确保内审自查工作按时完成,各单位自查工作组,根据省审计厅印发的《2010年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内审自查抽查工作方案》(陕审发〔2010〕41号)要求,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自查范围、自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以及自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要求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执行,客观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审计厅报送自查情况。
  四是突出重点,坚持边查边改的工作原则。各单位在工作方案中将掌握预算执行效果和财政资金管理效益,分析财政资金的使用与部门职能的履行,增强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产生的效益、效能和效果作为重点。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及制度规定进行整改纠正,做到边自查边整改。通过内审自查自纠,达到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督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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