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完善单位内部综合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大格局。近日,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富平县印发出台《富平县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办法》重点就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管理、领导架构、制度建设、职责权限、监督程序和内容、结果运用、责任追究以及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等进行了规范,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在县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实现监督全覆盖,效能再提升。
《意见》进一步明确内审工作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就内审机构设立、计划和结果报备以及重点监督内容等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具体要求。就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提高站位,提升质量;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强化沟通,明确责任;注重整改,发挥实效;加强督查,提升效能”的五项举措,确保《办法》的执行力和执行效果。
《办法》和《意见》的出台,系统性解决内部审计的“机制,即内审工作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努力构建起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在县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审计机关给予政策和业务指导,并联合审委会成员单位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和体制,即各部门、单位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规范,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服务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制度,即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项目计划,人员组成,方案编制,执法质量,结果运用,整改督促,效能提升等各环节全过程的制度体系”的问题,为强力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筑牢基本制度保障。
同时计划召开内部审计工作推进会,选择2-3个部门典型示范,争取以审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规范内审工作。